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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重锤”全面加强苏州司法执法规范化建设

发布时间:2015-07-16 13:22:36  |   来源:中国网•东海资讯  |   作者:沙一 李昌桂  |   责任编辑:相涛
日前,为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保障执法人员执法安全,提升依法行政能力,是树立司法行政系统良好执法形象的重要环节。苏州市司法局“出重锤”,开展了一系列活动。

  中国网·江苏讯 日前,为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保障执法人员执法安全,提升依法行政能力,是树立司法行政系统良好执法形象的重要环节。

  苏州市司法局“出重锤”,开展了一系列活动,全面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

  苏州司法局各执法处室 开展执法规范化风险排查

  由各执法处室根据工作职能,自查自纠,填写《执法规范化风险排查表》。工作具体做法:

  1.查找执法规范化风险点。各执法处室根据工作职能,合理界定执法规范风险范围,全面排查可能存在的执法不规范情况,对照执法质量考评中发现的问题。

  从依法履职、规范执法、执法监督、执法基础建设、执法案卷五个方面,梳理执法规范化风险点。

  2.评估执法规范化风险等级。按照风险发生概率、危害程度、影响范围进行风险评估,确定高、中、低3个风险等级。

  3.制定执法规范化风险防控措施。根据风险点和风险等级,制定具体化、易操作的防控措施,落实防控责任,形成执法风险防控机制。

  对各县级市(区)司法局 启动上半年度执法质量检查

  具体做法为:1.精心组织安排。由各县级市(区)专职法制员组成2个检查小组,由苏州市局带队,交叉互查。

  2.严格坚持标准。把握检查要求,严格检查标准,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统一尺度。

  3.强化问题导向。重点检查依法履职、规范执法、执法监督、执法基础建设四个方面情况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做好记录,分析原因,以问题查找来推动工作。

  4.注重查改结合。将检查情况反映在《2015年上半年执法质量检查情况汇总表》中,注明提请整改事项,由各单位提出整改措施。

  对反复出现或普遍性问题,研究制定相关工作制度,苏州市局跟踪督促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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