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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南开展路域环境百日整治迎国检

发布时间:2015-04-15 15:23:20  |   来源:中国网•东海资讯  |   作者:贺建东  |   责任编辑:张檬檬
灌南县公路管理站通过规范有效的路政管理,消除非法占(利)用或损坏公路的行为,增强沿线群众爱路护路和依法用路的意识,消灭影响使用的“脏、乱、差”现象。

  中国网江苏频道讯 为打造畅安舒美的路域环境,服务地方经济发展,服务公众安全便捷出行,以优良的路容路貌迎接五年一度的交通运输部对全国干线公路养护与管理检查,近日,灌南县公路管理站根据《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江苏省公路条例 》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结合辖区公路管理实际和G205 江苏段“畅安舒美” 示范路改造工程建设经验,按照江苏省公路局编制的《江苏省普通国省道“畅安舒美” 示范路路域环境路政建设标准》,从本月起开展为期100天的路域环境整治活动。

  此次整治将坚持“保护公路, 保障安全, 服从出行, 服务公众”的路政管理原则,全面调查、 科学决策, 依法行政、 管理为民,立足示范、 注重长效, 满足公路保护和公众出行需要。

  整治中路政执法人员将加强法规宣传,取得公路沿线群众的理解与支持。并结合“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监督年”活动,做到“公路路面” 管控有效, 影响通行的人为障碍得到有效管控和适时清除。“公路用地”界面清晰,影响行车视距的障碍得到清除或有效处置。“公路建筑控制区” 建筑物和构筑物得到有效管控,“安全保护区”危及或影响公路安全的生产作业得到有效管控。路面交通与路侧商铺(村民生产生活) 或机动车与非机动车相互干扰小。“非交通标志”依法设置, 结构可靠,形式统一,位置合适。“接入道路”依法搭接,满足公路相关技术规范要求, 保障交通转换和主线车辆行驶安全。“施工路段” 交通组织方案合理, 标志标线规范,防护设施完好。“非公路设施” 设置合法、规范。对未经许可审批的路政违法行为当事人,路政大队将依据相关法律条款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限期自行清除;对已下达通知书在限期内仍未消除和拆除的,将会同有关部门进行依法强制执行。希望通过规范有效的路政管理,消除非法占(利)用或损坏公路的行为,增强沿线群众爱路护路和依法用路的意识,消灭影响使用的“脏、乱、差”现象,改善公路“快速”“安全”通行的品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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