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江苏频道讯 近日,灌南县获中央2015年冬春自然灾害临时生活困难补助资金64万元,县财政按5%配套安排3.2万元。此次下达临时生活困难补助资金将与自然灾害救助资金统筹使用,在当前已开展的冬春救助工作基础上,查漏补缺,进一步提升冬春救助工作质量。
据悉,在救灾款物发放上,县民政局、财政局将按照民主评议、张榜公示、公开发放的程序,建立健全灾民救助花名册,在分配救灾款物时坚持重灾多救、轻灾少救、无灾不救的原则,杜绝平均分配、优亲厚友等不良现象。确保救灾资金专款专用,及时发放到受灾困难群众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