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江苏频道讯 为规范公路两侧高立柱广告管理,改善公路通行环境,保障公路通行安全,3月23日,如皋市制定了公路两侧高立柱广告管理实施细则,将高炮管理纳入常态化管理机制中。
细则规定,由交通运输局建立高立柱广告设施管理领导小组,明确局法规科、局工程科、公路站、局交投公司等相关管理部门职能分工。该细则对高立柱广告的设施技术要求、规划许可、安全维稳管理和法律责任进行了详细规定。明确高炮版面规格为6米×18米或者7米×21米;广告之间间距符合高速公路500米、一级公路400米、二级以下公路300米;按180元/年/平方标准收取使用费;广告设置期限一般为6年,最长使用年限不超过12年;对于违反户外广告设施设置规定的,由有关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或者拆除,并依照有关法律予以处罚。
这一细则的实施,进一步促进该市公路两侧高炮管理的规范化,利于路域环境的综合整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