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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男子用捡到的银行卡取八仟元获刑6个月

发布时间:2015-03-24 08:03:49  |   来源:中国网•东海资讯  |   作者:周立虎 李昌桂  |   责任编辑:杨宗贤
江苏一男子酒后到自动取款机取钱,发现别人取完钱卡忘了拔出,便先后从该卡里取走8000元。日前,江苏阜宁法院审结了此案,该男子以盗窃罪被判,并处罚款20000元。

  中国网江苏频道讯 江苏一男子酒后到自动取款机取钱,发现别人取完钱卡忘了拔出,便先后从该卡里取走8000元。日前,江苏阜宁法院审结了此案,该男子以盗窃罪被判,并处罚款20000元。

  2014年7月13日中午,做水果生意的黄建柱在一个农行自动柜员机上取款,因为当时比较着急,取完钱后将银行卡遗忘在柜员机内,直接开车走了。几分钟后,孙志成也同样来到这台柜员机前想取点钱,当时他中午喝点酒,银行卡插了几次都没有插进去,他以为自己头晕眼花了,再凑近一瞧,发现插卡口里面还有一张银行卡,而这边显示屏上显示还可以继续取钱。

  孙志成一时财迷心窍,见四下无人,借着酒劲先取了两千元,见到真金白银后,窃喜之下,接着又分三次连续取出6000元,然后带着别人的银行卡迅速离开。

  已经回到家的黄建柱手机连续响起短信提醒,打开一看是自己银行卡取款短信通知,他这才想起来自己的银行卡刚才忘了取走。情急之下,黄建柱立即报了警,并迅速赶回刚才那家农业银行。

  通过银行调取监控视频回放,银行工作人员惊讶的发现,刚才取钱的孙志成竟然是自己的一个朋友,名叫孙志成。

  银行工作人员当即拨打孙志成的手机,想让他及时把钱归还给失主黄建柱,尽量大事化小、小事化了。谁知一直没有人接,原来这时孙志成因为中午喝多了酒,已经在一家洗浴中心睡着了。当他睡醒回到家时,被等候多时的警方抓获归案。

  【法院审理】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孙志成用他人银行卡取钱,非法占为己有,其行为已经构成信用卡诈骗罪,公诉机关指控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予以支持。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文中均系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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