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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名男子微信集资诈骗5000余万被检方批捕

发布时间:2015-03-20 18:00:22  |   来源:中国网•东海资讯  |   作者:王义  |   责任编辑:李鑫
3月19日,沭阳县检察院以涉嫌集资诈骗罪依法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耿某、卢某、赵某、徐某。另据悉,沭阳县公安局于2015年2月10日以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对该案立案侦查。

  中国网江苏频道讯 3月19日,沭阳县检察院以涉嫌集资诈骗罪依法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耿某、卢某、赵某、徐某。

  经查:耿某,男,49岁,沭阳本地人。2014年11月,耿某取得某酒业集团一旗下有限责任公司某系列白酒营销权后,与卢某(46岁,江苏溧阳市人)、赵某(43岁,江苏江阴市人)、徐某(46岁,江苏天宁人)预谋,并以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回报社会、答谢消费者为名,谎称消费者只要缴纳人民币4200元购买1单某系列白酒(3瓶15年某系列白酒或2盒15年某礼品包装酒,价值400余元)便可成为该公司会员,再自己购买或推荐他人购买上述1单白酒,即可参与该公司6周分红共计人民币15100元。后耿某、卢某、赵某、徐某以此种营销方案为诱饵,通过微信等方式向社会进行公开宣传,截止2015年1月4日案发,累计诈骗十余省份近千名被害人人民币5000余万元。

  另据悉,沭阳县公安局于2015年2月10日以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对该案立案侦查,沭阳县检察院侦查监督科启动重大案件介入机制,认为该案不符合“传销”特征,提出应以集资诈骗罪作为侦查方向,为该案节约了大量办案精力和时间,并成告破。

  目前,该案正在侦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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