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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豫法院:救命钱及时送到病床前

发布时间:2015-03-13 08:36:03  |   来源:中国网•东海资讯  |   作者:王欢  |   责任编辑:张檬檬
62岁的房某因身患食道癌住进了医院。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承办人苏丹与申请执行人房某取得联系,在欲询问被执行人张某的有关情况时,得知了房某重病入院的信息。

  中国网江苏频道讯 “谢谢,真的谢谢你们了……”3月10日下午,当执行人员将刚刚执行到位的31760元送到申请人房某的病床前时,鼻子上插着氧气管的他感激又虚弱地说道。

  2005年11月,被执行人张某从房某处借款8万元,并约定借款利息,后房某向张某索要利息未果,因成诉讼。法院于2014年5月作出判决,张某应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房某利息31760元。判决生效后,张某拒不履行法律义务,房某无奈于2015年2月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在申请执行后不久,62岁的房某因身患食道癌住进了医院。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承办人苏丹与申请执行人房某取得联系,在欲询问被执行人张某的有关情况时,得知了房某重病入院的信息。承办人在与房某简单沟通后意识到,其不仅不能提供被执行人任何线索,而且还急需医疗费用。

  随后,承办人主动出击,强制传唤张某到庭进行约谈。在约谈中,承办人先从情理上对其进行说服教育,让其互相体谅双方的难处,并告知拒不履行法律义务,将可能对其采取罚款、拘留等强制执行措施。经过承办人近半天的积极努力,被执行人张某最终找来第三人李某做担保人,并承诺七日内履行义务。

  两天后,被执行人张某按约将31760元执行款送到了法院。承办人拿到款项后第一时间动身前往宿迁市人民医院,为申请人方某送去救命钱,也就出现了开头的那一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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