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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交警支队高速三大队积极加强辖区施救队伍规范化管理

发布时间:2015-03-12 09:32:30  |   来源:中国网•东海资讯  |   作者:张加红  |   责任编辑:张檬檬
施救公司要增加路面巡逻力度,与交警大队的日常巡逻形成有效的互补,便于对高速公路情况随时掌控,及时出台相应的管理措施,减少交通隐患。

  中国网江苏频道讯 针对近日出现的几起高速公路事故发生后,参与现场救援的施救人员操作不规范、人性化不够等问题而引起的负面舆论,高速三大队高度重视,于3月11日走访施救公司,与公司负责人座谈,共同加强施救队伍规范化管理。

  一、理清当前问题,做到有的放矢。通过对事故当事人反馈、事故现场搜集和观察、后期回访等方式,目前施救队伍主要存在的问题表现为人员素质高低不一,管理不够规范;施救人员不够,不利于快速作业;缺乏专业的隧道施救设备;没有严格落实施救车辆路面巡逻机制,存在空当等问题。

  二、强化队伍管理,提高服务意识。一是完善内部制度规范。施救公司要制定规范可行的制度,使施救工作有章可依,依制度办事,对现有各项制度进行清理,完善并更新旧的制度,把各项工作开展模式化、规范化、制度化。二是强化培训学习。在“快”字上下功夫,争取做到快到现场、快撤现场、快封现场、快协助分流。在“能”字上下功夫,提高管理者的能力和施救员的能力。三是统一化着装。施救清障作为社会化服务工作,其服装的款式应统一,左侧胸上标注施救公司名称。施救清障人员应挂牌上岗,其所悬挂牌证要求代号清晰,名字和名称一目了然。同时,为便于现场指挥,施救人员应配备有别于警用的反光背心、反光衣。四是听从调遣。在事故发生后,施救公司要根据高警大队指令开展行动,在事故现场,参与施救人员必须听从现场高警指挥员指令,不可擅自行动。

  三、完善监督机制,规范服务质量。一是在施救过程中尽量保护好事故车辆的货物和部件。二是通过制作监督卡,增加咨询、投诉热线,来拓宽监督渠道,进一步完善收费监督机制,充分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三是事故处理中队做好回访,通过建立相应台帐,尤其是接受因清障施救投诉的处理和对当事人的反馈、满意度等方面,将实施清障施救的项目、依据、施救员、施救负责人等信息详细记录待查。

  四、增强巡逻力度,减少交通隐患。施救公司要增加路面巡逻力度,与交警大队的日常巡逻形成有效的互补,便于对高速公路情况随时掌控,及时出台相应的管理措施,减少交通隐患。同时,由于施救公司专业的施救职能,在路面发现故障车或事故时能及时设置警戒区,做好前期防护工作。

  通过座谈,施救公司负责人表态,一定按照会议内容,进一步完善相关工作,加强队伍规范化管理,通过强素质、提技能、树形象三个方面,全力做好路面施救,并协助高速交警大队开展好交通管理工作,共同确保长深高速公路淮安段的安全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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