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沭阳:“两项”激励政策推进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

发布时间:2015-03-05 09:57:19  |   来源:中国网•东海资讯  |   作者:周文军  |   责任编辑:应元昕
《意见》明确规定,对于高校和科研院所来沭阳设立技术转移分中心的,全年服务企业10家以上且企业当年开票销售收入同比增长超过30%,前两年每年给予15万元启动经费的奖励。

  中国网江苏频道讯 为了达到在五年时间内,在全县基本建成信息畅通、功能完善、资源共享、供需对接、便捷有效的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实现六大主导产业骨干企业为龙头,健全完善一批中小企业公共服务机构,培育5家以上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机构,近日,沭阳县出台了《关于推进我县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的意见》,制定两项政策激励推进该县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

  一是设立对中小企业服务技术转移中心激励政策。《意见》明确规定,对于高校和科研院所来沭阳设立技术转移分中心的,全年服务企业10家以上且企业当年开票销售收入同比增长超过30%,前两年每年给予15万元启动经费的奖励。

  二是面向行业和区域性建立公共服务平台激励政策。《意见》明确规定,对面向行业性和区域性中小企业建立检测中心、研发中心、设计中心、培训中心、工程中心、技术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创新联盟、产业研究院、品牌营销公司、管理咨询公司等公共服务平台,新获批省级公共服务平台的,当年给予10万元奖励,其中获批三星、四星和五星级公共服务平台的,分别给予20万元、30万元和40万元奖励。

  为了保证推进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该县还成立以“一把手”县长为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县直相关各职能部门作为成员的协调小组,财政部门在财政资金和财政奖励政策方面对平台建设要给予重点扶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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