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民王奶奶来到苏州市相城公证处咨询如何办理遗嘱公证。王奶奶一共生有3个子女,一个移民国外,一个远嫁外地,去年生了一场大病,一直都是小儿子忙前忙后地照顾自己,现在身体恢复的不错,就想趁现在身体尚可把自己和老伴儿共同共有的一套房子立遗嘱留给小儿子,但又不知道怎么写才合乎要求。
公证员和王奶奶进行了深入沟通,了解其申办遗嘱公证想要达到的目的和用途,并告知王奶奶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该房产为王奶奶和丈夫共有,是他们的夫妻共同财产,王奶奶只能处分该房产中属于其所有的那部分份额,不能对该房产的全部进行处分,否则会导致所立遗嘱部分无效。如果王奶奶最终目的是要将整套房产全部都留给小儿子,建议王奶奶和丈夫可以分别立遗嘱,并且在遗嘱中明确该财产是否作为儿子的夫妻共同财产。王奶奶了解清楚后,对公证员的专业解答非常满意。过了几天,王奶奶就和丈夫再次来到相城公证处申请办理了遗嘱公证,表示这下可以安享晚年了。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人们法律意识的提高,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关注自己财产的传承与保护。很多人通过立遗嘱的方式行使预先设定的权利、安排日后的相关事务。公证遗嘱以专业性、权威性、中立性和公正性,在帮助立遗嘱人表达自己财产分配意愿的同时,将法理情充分融合在一起,保障立遗嘱人的财产实现有序、有效传承。(文/张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