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美丽江苏讯 一是加强阵地队伍建设。整合现有资源,创新思维模式,建设高质量高标准的文化阵地。结合各村(社区)党建阵地、“有事好商量”等文化阵地,建设了“援法议事”阵地、法治宣传文化墙、电子屏等,定期开展法治文化活动,普及法律知识,今年以来利用文化阵地共开展法治宣传活动20场次,受教育人数达1500人。开展“送法”培训,提高法治宣传员学法用法意识,鼓励他们主动学习法律知识,增强法律素养,促进各项法治文化工作落实落地,推动了各村法治建设。二是提升干群法治意识。着力培养村民学法、守法、用法的意识,根据村民需求开展针对性的法治宣传活动,为村民提供法律咨询、人民调解等各类法律服务,切实提升村民法治素养。重点开展村两委人员学法培训,对于新上任人员进行人前法律考试,提升他们依法办事能力,为创建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作保障。今年以来为村两委人员开展了《民法典》《人民调解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为他们开展村各项工作提供法律依据。三是完善考核评价制度。街道将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中,使创建活动有了刚性约束。建立评价指标体系,从治理主体、治理能力、治理过程、治理绩效等方面入手,科学设定中长期目标和年度目标,将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建设评价内容具体化、评价标准详细化,建立可比性强、便于操作的评价体系。对已命名的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加强自查自评和互查复评。对有问题的村(社区)要求限期整改,拒不整改或者整改不到位的,能进能出进行摘牌,有效促进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工作的可持续发展。(黄桥街道司法所 沈月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