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美丽江苏讯 法治政府建设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重点任务,对法治社会建设具有示范带动作用。海安市财政局紧紧围绕《海安市争创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活动的实施方案》(海委法办〔2021〕3号)文件精神,立足工作职能,加强资金保障,助力我市法治政府建设。
强化思想认识,树牢比拼意识。争创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任务艰巨、责任重大、使命光荣。财政局深刻认识争创活动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意义,充分运用新闻媒体,广泛宣传此次争创活动的动态、成效和经验,争当法治财政建设的排头兵。
强化责任落实,按期完成任务。财政局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召开会议,对照创建指标体系,逐项逐条分解落实,分析查找存在问题和工作短板,研究提出具体改进措施和办法。
强化支持保障,优化支出结构。海安市财政局支持司法行政机关业务开展,安排司法部门业务经费,支持全面依法治市理论与实践调查研究,市政府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等合法性审查以及规划组织全市法治宣传教育等重点工作,为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的落实提供有力的资金支持,不断把法治政府建设向纵深推进。
强化创建实效,克服形式主义。示范创建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决策部署的具体举措。海安市财政局严格按照中央明确提出的注重工作实绩,聚焦实际问题,防止弄虚作假和形式主义的要求,扎扎实实做好示范创建各项工作,高质量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助力法治政府建设取得实效。(张小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