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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安 | 积极开创环境治理信息公开新局面

发布时间:2021-01-27 16:59:38  |   来源:中国网•东海资讯  |   作者:王泽清  |   责任编辑:DH020
海安生态环境局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突出重点,回应关切,统筹推进,近日正式印发了《海安市企业环境治理信息公开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将企业环境治理信息

  中国网·美丽江苏讯 海安生态环境局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突出重点,回应关切,统筹推进,近日正式印发了《海安市企业环境治理信息公开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将企业环境治理信息公开纳入日常监管执法,积极开创环境治理信息公开工作新局面。

海安

  聚焦重点关注,明确披露规范要求

  方案列明企业应当公开及鼓励公开环境治理信息清单,包括企业落实环保责任、环境治理制度、污染源厂区分布、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危险废物管理信息、重污染天气管控措施及涉环境违法行为整改情况等内容。明确环境治理信息公开的形式及流程,计划于2021年2月底前,完成全市重点排污单位的企业环境治理信息公开登记工作,2021年11月底前,完成全市其他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及核发《排污许可证》相关单位的企业环境治理信息公开登记工作,最终达到企业环境治理信息“应公开、尽公开”的目标。目前,海安市106家重点排污单位已全面实现环境治理信息公开。

海安

  着力整体谋划,建立协同推进机制

  进一步明确任务分工,制定细化工作措施,狠抓责任落实。生态环境局负责推进、指导、监督全市企业环境治理信息公开工作,各区镇街负责组织、协调、督促各自行政区域内企业开展环境治理信息公开工作。做到“有组织、有计划、有落实、有服务、有监督”,切实将企业环境治理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强化激励机制,将信息公开工作为加分项,纳入全市“生态文明建设杯”竞赛考核,充分调动工作积极性、主动性,最大限度拓宽点面结合推进的效能辐射圈。

海安

  压实主体责任,健全监督管理机制

  海安生态环境局将企业环境治理信息公开情况纳入“四个常态化”日常监管执法,对信息公开落实况开展监督检查,对发现信息公开不规范、不全面的,做好监督指导。对发现重点排污单位不按规定公开环境信息的,严格督促跟进并强化落实到位。同时,加大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和培训力度,组织重点排污单位开展专题培训,加强对企业事业单位的培训和指导, 不断提高环境管理系统化、科学化、精细化,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和监督权,多元共治,共同推进问题的解决。(王泽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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