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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南“八箭齐发”从严开展超限超载运输治理

发布时间:2019-12-05 18:41:28  |   来源:中国网•东海资讯  |   作者:贺建东 彭万虎  |   责任编辑:DH020
近日,灌南县公路管理站、县交巡警大队等相关部门采取联合行动,“八箭齐发”从严开展超限超载运输治理工作,多措并举防范化解公路运输领域重大安全风险 ,切实保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中国网·美丽江苏讯 近日,灌南县公路管理站、县交巡警大队等相关部门采取联合行动,“八箭齐发”从严开展超限超载运输治理工作,多措并举防范化解公路运输领域重大安全风险 ,切实保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灌南“八箭齐发”从严开展超限超载运输治理

  加强货物装载源头单位责任管理。加强对货运源头单位的现场巡查和监督检查,责成货物装载源头单位建立健全内部安全管理制度,切实履行货物合法装载配载安全生产责任 ,按照规定装载配载、称重,执行货车、驾驶人进出登记、称重放行和统计汇总等制度。港口码头及重点货运源头单位必须安装称重和视频监控设施,自觉接受监管单位执法人员的监督检查。

  建立货运运单管理制度。货运站场、港口、码头、物流园区、重点货运源头单位,使用4轴及4轴以上货运车辆的钢铁、建材等非经营性运输的企业,应当建立和完善货运运单制度,按规定称重并打印货运运单,实现对车辆(号牌、限载标准 )、驾驶人、货物品种、装载重量、起运地、送到地等相关信息管理。货车驾驶人应当随车携带货运运单,主动接受执法人员检查。

  加强货车准入管理。严格执行《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等标准规定,对不符合国家安全技术标准、与《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不一致的车辆 ,不得予以注册登记。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严把营运车辆技术关,对不符合相关标准规定的车辆,不得允许进入道路运输市场。加强货车牵引车、挂车注册登记查验 ,不在国家公告目录范围内、不符合国家标准的一律不予登记。

灌南“八箭齐发”从严开展超限超载运输治理

  加强非法改装车辆的查处。对非法改装车辆 ,录入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由公安部门责令恢复原状并依法处罚。能够当场恢复的,当场监督整改到位;不能当场整改的,依法予以处罚,相关部门不得为其办理车辆年度审验。

  加强路面联合执法。对于省政府批复设立的超限检测站,全面落实公安交通联合驻站执法工作机制 ,实施24小时值守。并根据超限超载车辆行驶变化情况,制定覆盖辖区全域的干线公路治超流动执法检查方案,及时查处辖区超限运输车辆故意绕行逃避检测、短途超限运输等违法行为,违法超限超载车辆就近引导到超限检测站点进行处罚。深入开展“百吨王”车辆治理专项行动。对“百吨王”车辆实施严格处罚,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原因减轻处罚标准或降低处罚幅度。

  加大非现场执法力度。建立公安、交通超限超载治理工作数据共享和互认机制。探索实施治超非现场执法,公路动态称重检测系统采集到的治超非现场执法数据、遮挡号牌、未按标志标线行驶的数据同步接入交通、公安信息化平台,由公安部门实施治超非现场执法。处罚数据由公安部门推送给交通部门,由交通部门实施“一超四罚 ”。建设超限检测站电子抓拍系统,设置超限检测站区域标线、货车引导标志 ,安装电子抓拍设备,引导货车自行进站接受检测。未按标志标线行驶的车辆数据,接入公安信息化平台,由公安部门依法实施行政处罚。

  严格落实“一超四罚”。落实《 江苏省货车超限超载“一超四罚”实施细则》要求 ,对“运政在线”系统中满足“一超四罚”要求的案件,一律严格处罚到位。在实施货车超限超载联合执法时,公路管理部门和公安交警部门按职责分工,将涉及违法的驾驶人、车辆、运输企业和货物场站等信息证据固定,报送职能部门依法实施处罚。

  落实失信联合惩戒。建立超限超载行为信用记录和数据库,将违法超限超载运输信息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公示。实施超限超载违法失信信息与市场监管、税务、银行、保险、法院等信用信息的共享互认,对违法超限超载当事人采取贷款限制、出行限制、大件运输许可限制等联合惩戒措施。(贺建东 贺建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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