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美丽江苏讯 又是一年春潮劲,东风起处时代新。自1950年挂牌建院以来,江苏淮安市淮阴区人民法院始终与时代同频共振,法治之音强劲有力。
2019年以来,该院立足新征程,响应新时代召唤,牢牢把握法治建设脉搏。从细微处入手,狠抓重点,有的放矢,牢记使命,开拓创新,精心打造特色亮点工作,在追求卓越中实现新发展。笔者攫取其中的几个片段,展示一下淮阴区法院的审判工作。
亲情修复:巧化情感症结
清官难断家务事。说不清的纠葛、有理还乱的恩怨、细节繁杂的财产纷争和利益冲突……对法院来说,家事审判,裁判易,事了难,人和更难。再公平公正的判决,也弥合不了被撕裂的情感。
为破解家事审判难题,淮阴区法院在探索建立全省首家“亲情修复中心”基础上,依托“一中心多站点”亲情修复网格,在社区创新分设“鹊桥”“夕阳红”和“亲子关系”亲情修复站及亲情修复站,落实家事审判改革要求,妥善化解家事纠纷。
“我们的感情已经破裂,这婚一定要离。”周某果断挂掉了承办法官侍海玲的电话。
考虑到周某夫妻新婚不久,正处于情感磨合阶段,有感情修复的可能,侍海玲启动“亲情修复”程序,将第二次开庭地点定在“鹊桥”亲情修复站,并邀请家事调解员、心理疏导员协助调解。
经过“背对背”调解,侍海玲了解到夫妻双方都比较冲动,常因孩子抚养、婆媳关系等生活琐事发生争吵。
两个多小时的“聊天”,夫妻二人回忆了共同生活中温馨点滴。“我不起诉离婚了,我们都愿和好,回家好好过日子。”最终,双方冷静地做出了决定。
如果说,“亲情修复中心”能让冲动的夫妻重归于好,那么家事调查员制度的建立则是让家事审判法官多了一双“千里眼”。
一对80后夫妇来到淮阴区人民法院要求离婚,但在两岁女儿的抚养权问题上,两人闹得不可开交。
而这起案件的特殊之处在于,年轻夫妻双方在经济收入、教育程度、社会背景等方面条件旗鼓相当,孩子和父母的感情也都很好。此时,把孩子的抚养权判决给谁,才更有利于孩子的成长?这个问题萦绕在该院审委会专职委员、小营人民法庭庭长郭云红的心头。
对此,淮阴区法院委托辖区与案件无利害关系的两名家事调查员,对当事双方工作情况、收入、居住环境等情况进行了详细调查。这一切所见最终都呈现在家事调查员提交的《家事纠纷调查报告》中。
最终法院参考调查报告,综合考量后作出了判决,双方均未提出异议。
“家事调查员制度的开展既可以为法官工作减负,又可以更加全面、准确查明案件事实,更有利于化解家事矛盾。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武建国如是说。
执行联络:打通执行壁垒
“如果没有联络员的帮助,我可真是赢了官司、输了钱……”4月21日,淮阴区徐溜镇村民徐某拿着被执行人刚履行到位的执行款,向执行联络员连声道谢。
徐某与汪某均系徐溜镇农民,因为土地承包发生纠纷。淮阴区法院判决汪某继续履行协议并赔偿徐某经济损失20000元。汪某拒不履行,徐某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
执行法官通过调查发现,汪某名下无任何存款,申请执行人提供的汪某居住地也查无踪迹。
3月,一通电话让案件不再陷入僵局。
“您好,我是淮阴区徐溜镇执行联络员,我看到‘徐溜镇执行网络’微信群里发布的徐溜镇被执行人信息,我有办法找到汪某……”
最终,在执行联络员的协助下,执行干警顺利找到了为躲避执行,在其他乡镇打工的汪某。经执行干警的释法及执行联络员的耐心劝解,汪某主动随执行法官回到法院,与申请人徐某达成和解,并支付了徐某经济损失,案件执结。
“被执行人难找,执行财产难寻,协助执行人难求,应执行财产难动,这一现象在农村十分普遍。‘执行难’仅靠法院无法完全解决。聘请驻村干部为执行联络员,借助驻村干部熟悉当地情况、人头熟的优势,形成执行合力,发挥执行联动联络机制是大势所趋。”淮阴区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长刘斌如是说。
2019年以来,淮阴区法院切实落实“执行网络化管理”的执行机制,以法院执行局为依托,以执行网络联络员为纽带,建立长效机制。将全区283名村镇网格化管理员聘请为执行联络员,实现“院、格、员”三位一体,推动执行终端前移,以点代面、撒网到村,借力执行网络化解“执行难”。1至10月份,执行联络员提供被执行人下落200余人次,财产线索100多条,有效促进了案件执结。
要素审判:推进繁简分流
淮阴区法院积极探索实践,逐步理清理顺速裁审判模式,强化人员配备、案件分类、科学分流、程序简化,让案件审理在“快车道”上加档提速,也从快的初衷转变到“快、质、优”的提升。
年初,徐某某来到淮阴区法院,将借他2万的王某某告上了法庭。立案法官在初步了解案情、查看诉讼材料后,发现该案件事实清晰、标的适中,便依法启动“简案快审”程序。
速裁庭副庭长李继先来到诉讼服务中心,现场了解案件情况,并指导徐某某填写了基本事实要素式表。
开庭半小时后,承办法官李继先当庭宣判:判决王某某归还徐某某2万元借款款及利息。
“这种要素式审判法太好了!听朋友说,法院审案子慢。这才半个月,我连判决书都拿到了,简直太快了!”刚刚开完庭的徐某某,拿着判决书激动说道。
淮阴区法院创新庭审方式,通过制定要素式庭审提纲,根据不同案件类型制作庭审要素表,整理争议要素、固定事实要素,尽可能当庭认定案件事实,从而为当庭宣判打下基础。
同时,该院推行要素式文书,既提高了庭审效率,又实现了裁判文书的精准说理,让当事人真实的感受到速裁的效率和效果。
今年以来,该院速裁审判庭要素式庭审和要素式文书的适用率达到90%以上。
多元化解:促进源头解纷
“大家好,我审理的一起案件中,关于事故责任认定,我想咨询下各位……”微信群里,民一庭法官正向交警大队的人咨询案件办理中遇到的问题。如今,线上沟通的方式已经成为法官们与业务专家们常态化沟通的重要渠道之一。
今年以来,淮阴区法院结合实际需要,积极建立线上纠纷预防解决平台,相关业务庭与医院、司法所、交警队、信访、村委会等建立信息对接平台,畅通交流渠道,强化信息互动,不断提升矛盾化解专业化水平。
而在此基础之上,法院也更加注重发挥多元矛盾纠纷化解机制的实践作用。
5月23日,淮阴区法院受理了一起损害赔偿纠纷案件。
水稻种植户朱某雇佣王某做插秧机工作,干活期间被插秧机传送轴绞伤右脚,双方多次协商未果,且矛盾不断激化。王某起诉被告朱某给付医疗费、伙食补助费、误工费等合计5万元。
双方对立情绪较重,简单的就案下判,不利于矛盾的彻底化解。承办法官在审查证据材料后,主动担起“联络人”的角色,电话联系原被告双方到法院先行调解。
经过三个多小时的调解,被告认识到自己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将5万元赔偿款交到原告王某手中,双方握手言和。从立案到纠纷化解,前后不到一周时间。
“我们动作快了,效率高了,群众就舒心了。”2019年上半年,通过诉前调解并申请司法确认的案件有 68件。
淮阴区法院根据“坚持把非诉讼机制挺在前面”总体要求,高度重视在农村建立多元解纷机制,创造性开展了“法官参与党群议事会”活动,并不断拓展活动功能,增建审务工作站,定期开展巡回审判、矛盾化解等工作,促进矛盾纠纷就地化解,不断助力农村社会治理创新。
“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是有效应对当前案多人少矛盾,提升司法效率的重要举措。我院通过不断汇聚各方力量,合力推动形成‘社会调解优先,法院诉讼断后’的矛盾纠纷解决理念,既为群众减负,又为法官减压。”党组书记、院长尤铁梅说道。(张晶晶 徐明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