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美丽淮安讯 8月12日上午,江苏淮安市淮阴区人民法院法官周海兰刚上班不久就收到一面当事人送来的锦旗。
“谢谢您设身处地的为我们着想,高效的办案减少了我们很多麻烦,这面锦旗请您一定收下。”一起离婚案件原告王某某母亲将印有“公正执法 清正廉洁”的锦旗送到周海兰法官手中。
8月7日,从涟水匆匆赶来准备开庭的王某某一家人,眼看就要到开庭时间却见不到被告王某到来,已经做好“原路返回”等再次开庭通知的准备时,承办法官周海兰随即同被告家人取得联系,得知被告王某在家不愿到庭。
原告王某某和被告王某2015年结婚,婚后被告王某常年在外务工,原告王某某因患有智力残疾无生活自理能力,经常独自返回涟水老家。原告母亲就对方家庭对女儿出走的安全不闻不问感到不满,原告到法院起诉离婚。而被告方认为已经尽到了照顾义务,始终不予回应。
考虑被告常年在外,原告缺失生活自理能力的情况并不利于双方共同生活,同时,如果改期开庭,原告还需要再次从涟水赶至淮阴法院,为减少当事人的奔波,周海兰法官当即决定将法庭调解“搬”到被告家中。经过周法官至情至理的调解,被告同意离婚并达成调解协议。(陈东亚 侍海玲 周正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