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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豫法院:少年审判推行“三三三”工作法

发布时间:2015-02-09 08:27:49  |   来源:中国网•东海资讯  |   作者:王欢  |   责任编辑:许蓉
近年来,宿豫区法院高度重视少年审判工作,立足审判职能,不断创新工作思路。针对未成年人犯罪特点,该院少年庭摸索推行了“三三三”工作法审理案件,取得了较好成效。

  中国网江苏频道讯 近年来,宿豫区法院高度重视少年审判工作,立足审判职能,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全面加强少年审判、维权、宣传、帮教工作。针对未成年人犯罪特点,该院少年庭摸索推行了“三三三”工作法审理案件,取得了较好成效。

  三清工作法。即查清犯罪事实、查清责任年龄、查清犯罪根源。由于未成年被告人的年龄直接影响到定罪、量刑,因此在查清犯罪事实的基础上,应当查清其真实年龄,实在无法查清的,按照有利于被告人的原则予以认定。同时,充分挖掘和分析未成年人“背后的故事”,查清其犯罪根源,利于进行说服教育,准确量刑。

  三心沟通法。即诚心、热心、耐心。在面对未成年被告人时,始终保持“三心”,使其在愉快、温馨、关怀的话语中,能够向承包法官敞开心扉,做到真心交流沟通,从而为法官对其说服教育打下基础,让未成年被告人亲切感受到社会给予他们的信任和温暖。

  三宜工作法。即做到法庭审理气氛适宜、询问沟通方式适宜、法律文书用词适宜。审理过程中尽量通知法定代理人参加诉讼,共同对未成年人进行说服教育。询问沟通方式尽量温和、平实,防止未成年人产生抵触、恐惧心理。法律文书用词尽可能采取有利于未成年人感知、认同的语言来阐释法律规定,促进其对判决结果的理解和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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