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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兴市人民法院召开治理民间借贷 维护金融市场秩序发布会

发布时间:2019-05-27 19:48:15  |   来源:中国网•东海资讯  |   作者:泰兴市人民法院  |   责任编辑:DH020
5月27日下午,泰兴市人民法院召开治理民间借贷维护金融市场秩序新闻发布会。为严厉打击与民间借贷相关的刑事犯罪,实现标本兼治、协同治理。

泰兴市人民法院召开治理民间借贷 维护金融市场秩序发布会

  中国网·美丽江苏讯 5月27日下午,泰兴市人民法院特邀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中国网、全媒体记者、等社会各界人士召开治理民间借贷维护金融市场秩序新闻发布会。为严厉打击与民间借贷相关的刑事犯罪,实现标本兼治、协同治理,有效遏制民间借贷纠纷上升势头,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促进全市金融市场的良性发展,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结合党中央、国务院在全国范围内部署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针对性地打击“套路贷”、虚假诉讼等犯罪行为,近期泰兴院联合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对民间借贷协同治理工作进行了专题研究,进一步明确各部门对民间借贷中的违法犯罪行为进行打击处理的工作职责,根据有关法律及司法解释,于5月27日共同出台了《关于协同治理民间借贷 维护金融市场秩序的通知》文件。

泰兴市人民法院召开治理民间借贷 维护金融市场秩序发布会

  该文件分为七个部分,阐明了协同治理民间借贷纠纷的背景及意义,从建立“职业放贷人名录”制度、加大对借贷事实和证据的审查力度等方面明确了法院的职责,明确了公安、检察与法院在惩治虚假诉讼、 高利转贷、依法严厉打击与民间借贷相关的重点领域犯罪等方面的职责,明确了公安、检察、法院与金融监管部门、金融机构等单位在共享金融信息、防范金融风险等方面的职责,要求上述相关部门在防范和化解民间借贷各类风险中,加强联动效应,健全联席会议制度,加强预警和研判,完善防范对策,共同建立起协同治理和规范民间借贷行为的工作机制。

  该院作为协同治理民间借贷行为的职能部门之一,依据《民法总则》、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及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建立疑似职业放贷人名录制度的意见(试行)》等规定,制定出台《关于办理涉疑似职业放贷人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的意见(试行)》,并建立了泰兴市2018年度疑似职业放贷人名录。

泰兴市人民法院召开治理民间借贷 维护金融市场秩序发布会

  该意见由市法院审判管理办公室牵头、全院审判执行部门参与,经过充分调研、数据筛查,经院审判委员会研究讨论后形成定稿,共有16项条文。主要内容包括:建立内部协作联动机制及各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疑似职业放贷人名录定期公布制度,列举了应当纳入疑似职业放贷人名录的五个方面的情形,决定对疑似职业放贷人实行动态管理,以及从立案、审理、执行、再审各个节点对疑似职业放贷人相关案件的审查、处理建立规范性制度,并就内部工作人员是否存在疑似放贷人编织关系网、充当“保护伞”、充当诉讼掮客、请客送礼等情况制定严格规定。

  该意见是在省院现有规定的基础上,对疑似职业放贷人的认定范围作了适当地扩展,对法官审理执行此类案件更具有指导性和针对性,更符合本市实际,更有效地遏制职业放贷人通过其他方式规避打击的行为,从而做到精准打击。意见的出台,对于进一步规范民间借贷,统一裁判标准,遏制职业放贷人虚假诉讼、恶意诉讼等民事违法行为,防范化解非法借贷活动对全市金融市场带来的各类风险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是该院策应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促进金融市场秩序稳定、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推出的一项重要创新举措,在泰州乃至全省法院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泰兴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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