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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落实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书”全面推进校园法治建设

发布时间:2019-05-07 13:14:56  |   来源:中国网•东海资讯  |   作者:李昌桂 殷虹  |   责任编辑:许蓉
5月6日,江苏省常州市首届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周启动仪式暨市检察院与市教育局加强新时代校园法治共建会在常州外国语学校举行。常州市副市长陈正春、常州市检察院检察长葛志军、常州市

  ——江苏常州首届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周启动仪式在常州市外国语学校举行

  5月6日,江苏省常州市首届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周启动仪式暨市检察院与市教育局加强新时代校园法治共建会在常州外国语学校举行。常州市副市长陈正春、常州市检察院检察长葛志军、常州市教育局局长杭永宝出席活动并讲话。各辖市区检察院、教育局、部分学校代表近300人参加活动。

贯彻落实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书”全面推进校园法治建设

  2018年10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就加强校园安全建设、预防教职员工性侵害未成年学生、幼儿园儿童的违法犯罪,向教育部发出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书》(高检建(2018)1号,简称“一号检察建议”),引起了教育部和各地的高度重视。

  2019年起,江苏省将每年5月的第二周定为“全省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周”。今年5月6日至12日为首届全省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周,活动主题为“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法律伴我健康成长”。

贯彻落实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书”全面推进校园法治建设

  杭永宝指出,全市各地各校要切实把青少年法治教育放在重要位置,加大工作力度,加强平安校园建设,加快实现法治教育从一般普法活动到学校教育重要内容的转变,使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成为青少年的共同追求和自觉行动。要求全市各地各校以此次活动为契机,主动加强与检察机关的联系对接,建立健全组织协调机制、会商研判机制、信息通报机制、检察建议落实机制,进一步完善学校安全风险防控体系。严厉打击侵犯青少年学生权益犯罪,积极开展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工作。

  葛志军指出,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承担着校园法治建设的主体责任,检察机关承担着“谁执法谁普法”的司法责任和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的监督责任。检察机关与教育主管部门、学校、幼儿园坚强共建,共同为青少年儿童健康成长保驾护航。全市检察机关以贯彻落实“一号检察建议”为契机,切实增强做好校园法治建设责任感,坚持以打击不法侵害、维护青少年儿童权益为重点,全面履行检察职能。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全面推进校园法治建设。

  陈正春要求,全市教育系统以共建活动为契机,多措并举,深度合作,深入推进校园法治建设工作,加紧规划落实校园法治建设总体部署。加强沟通不断拓展合作共建渠道,多管齐下重视检察建议整改落实,同时,要求全市检察机关发挥专业优势,整合资源实现共享,推动解决校园法治建设难题。利用专业手段凝聚教育保护合力,运用专业资源实现教育共建共享,发挥专业优势坚强检教深度协作。期待检教合作共建能给新时代校园法治建设注入新的活力、带来质的提升,不断迈上新台阶。

贯彻落实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书”全面推进校园法治建设

  首次宣传教育周期间,检察机关将会同常州市学校开展“五个一”法治教育系列活动,即召开一次法治主题班会、举行一次法治主题升旗仪式、观看一部法治教育片、学唱一首法治歌曲、编辑一期法治黑板报(手抄报)。 同时,检察官将走进校园,通过上一节法治课、作一场法治报告、以案释法等形式,帮助青少年学生掌握法律知识,提升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

贯彻落实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书”全面推进校园法治建设

  近年来,常州市检察机关与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在加强未成年人法治教育方面取得显著成效,常州市检察院“小橘灯.灯塔萌”、“彩虹时空”等品牌法制课堂活动成效显著。下一步,常州市检察院还将组织学生走进检察机关,观摩司法活动,参与法治实践,实地了解和体验检察工作,特别是未成年人检察工作。

  据悉,共建会上,葛志军检察长向杭永宝局长送达检察建议书,向校长代表赠送了未成年人法治教育片。杭永宝局长向市、区两级院检察长颁发法治副校长聘书。2018年全省学生“学宪法讲宪法”活动一等奖获得者,常州外国语学校七(5)班同学陈子涵作为学生代表第一个发言,并表示要积极争做学法守法好少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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