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点到庭点到人 办公不得随意关门 海安法院集中整治敢于“亮剑”

2019-05-06 17:39:01| 来源:中国网•东海资讯| 分享到: |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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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后质效问题要点到庭点到人,办公时间办公室不得随意关门,要敢于直面群众,让群众在每一次接触中感觉到司法温暖,并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4月28日,

  中国网·美丽江苏讯 “今后质效问题要点到庭点到人,办公时间办公室不得随意关门,要敢于直面群众,让群众在每一次接触中感觉到司法温暖,并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4月28日,海安市人民法院院长任智峰在该院集中整治专题会议上提出明确要求。

  集中整治活动以来,海安法院通过发调查函、召开座谈会,深入基层征求意见等方式,查摆出案件质量评查通报、发改案件评析报告流于层面性分析、审务督查有“老好人”思想、扫黑除恶提供线索不足、12个月未结案件长期高居不下、庭审直播数量偏低、品牌建设意识不强、自媒体宣传有待强化、办公室关门办公现象突出等问题。

  该院以问题为导向,提出针对性整改措施。案件质量评查通报点到庭点到具体承办人。深入剖析发改案件发改原因及背后法理,向全院通报,避免类似情况再次发生。审务督查发现问题点到庭点到人,并向审判质效通报延伸。回头看民间借贷案件,发现虚假诉讼、套路贷、涉黑涉恶线索及时移送。定期统计公开12个月未结案件,要求各承办人对未结原因做好汇报,疑难复杂案件移送审委会讨论。除法律规定不公开审理外,案件开庭一律网络直播。各法庭、各支部强化品牌创建,争取一法庭一品牌,一支部一品牌。采用多种方式推动宣传工作,中层干部竟岗无宣传信息调研文章一票否决,不仅要继续加大传统媒体的宣传,而且要对新兴自媒体引起足够重视。上班时间除特殊情况外不得关门办公,第一时间接待好老百姓。

  据悉,集中整治活动以来,海安法院开展审务督查11次,案件质量评查,发改案件通报各三期,每周一均通报各庭审判质效情况。4月28日,该院在通报案件评查和发改案件时全部点到庭点到人,给人耳目一新的强烈震撼。

  采访中,该院开发区法庭庭长狄进表示,作为法院人要敢当“出头鸟”,做就做最好,一定要以集中整治活动为契机,争先进、做标杆。(徐丹丹 李晓环)

【责任编辑:许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