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美丽江苏讯 为防范金融风险、切实维护国家金融市场秩序和社会和谐稳定,严厉打击扰乱金融市场秩序的犯罪行为,日前,兴化市法院邀请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金融机构代表旁听审理一起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
据公诉机关指控,2004年至2018年间,被告人孙某某以经营米厂需要流动资金为由,向王某某、盛某某等不特定人员吸收资金人民币1120.4万元,至案发后,造成实际损失人民币828.95万元。
上午9时,庭审准时开始,兴化市人民法院民二庭负责人陈文是该案的审判长,在她的主持下,法庭调查、举证、质证等过程有序进行。因受害人众多,案情较为复杂,法庭并未当庭宣判。
受邀代表们认真旁听了庭审全过程,并表示通过法庭审理了解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犯罪特征和危害,具有很强的教育意义,希望法院继续加大对破坏金融市场秩序犯罪的打击力度,全力护航全市经济的健康发展。(李志纯 袁晓强 欣旭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