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美丽江苏讯 因对交警处罚影响自己送外卖不满,外卖员宋某希辱骂、肘击交警,导致交警眼角轻微受伤。近日,启东市人民法院对该起妨害公务罪案作出一审判决,宋某希被判处拘役三个月,缓刑四个月。
2018年8月8日15时40分许,宋某希驾驶二轮电动车在启东市汇龙镇江海路和人民路路口由北向南行驶送外卖时,在机动车道内违章行车,被正在执勤的交警钟某某发现并依法对其进行处罚。
宋某希被公安人员当场抓获,归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
启东法院审理认为,宋某希以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其行为已构成妨害公务罪,依法应追究其刑事责任。公诉机关指控宋某希犯妨害公务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罪名成立,法院予以支持。综合宋某希的犯罪情节及悔罪表现,法院对其作出上述判罚。(倪栋威 李晓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