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东法院法官巧断家务事—看七子女如何赡养老母

2019-03-28 10:42:27| 来源:中国网•东海资讯| 分享到: |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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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如东法院审理了一起赡养纠纷案件,妥善解决了96岁老人朱某的赡养问题。如东法院在处理分家析产等婚姻家庭类案件过程中,以化解矛盾纠纷为着手,让人民群众在案件审理中感受到司

  中国网·美丽江苏讯 近日,如东法院审理了一起赡养纠纷案件,妥善解决了96岁老人朱某的赡养问题。

  朱某,女,1922年出生,现年96岁。朱某与前夫(已病故)生育两子两女,其中一子于2006年去世。而后朱某改嫁与蒋某(2007年病故)结婚,又生育了二子二女。现因朱某的赡养问题发生纠纷,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未果,诉至法院。案件审理过程中,承办法官先从法律规定入手,释明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而后情理并重,阐明在以前物质匮乏,生活无比艰辛的条件下,父母将子女抚养成人实属不易,孝道乃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在承办法官耐心的劝说之下,七子女均表示同意赡养母亲。但是因子女比较多,如何赡养成为比较棘手的问题。承办法官认真听取了原告朱某的意愿及七子女的意见,结合七位子女的实际情况,拟定了双方均满意的调解方案,妥善解决了原告的赡养问题,双方达成的和解协议如下:1、自2019年1月1日起,原告朱某随大女儿共同生活,其他六子女每月给付生活费200元,护理费400元;2、原告朱某的医疗费用由七子女平均负担,住院期间由七子女轮流护理;3、原告朱某百年后的遗产由大儿子一人继承,并由其负责原告的后事料理。

  多年来,如东法院在处理分家析产、赡养抚养、遗产继承等婚姻家庭类案件过程中,本着建立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为原则,以化解矛盾纠纷为着手,让人民群众在案件审理中感受到司法的温暖及人文关怀,实现了法律效果及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高亚雷 李晓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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