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
首页 > 新闻 > 本网专稿 > 正文

靖江法院彰显司法便民 为八旬老太办理口头起诉

发布时间:2019-03-25 12:04:07  |   来源:中国网•东海资讯  |   作者:立案庭 李晓环  |   责任编辑:许蓉
3月20日下午,临近下班时分,一位年迈的老奶奶颤颤巍巍走进靖江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向导诉台的法官助理王霞诉说自己的遭遇,称子女不愿意履行赡养义务,想要进行起诉。

  中国网·美丽江苏讯 “丫头啊,谢谢你了,我年纪大了,不懂怎么打官司,还好有你们帮忙啊……”一位八旬老太一边走出立案大厅,一边拉着工作人员的手说道。

  3月20日下午,临近下班时分,一位年迈的老奶奶颤颤巍巍走进靖江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向导诉台的法官助理王霞诉说自己的遭遇,称子女不愿意履行赡养义务,想要进行起诉。

  看着满面愁容的老人,王霞赶紧上前将她扶至等候区坐下,并耐心询问老人相关情况。原来,老人今年已经87岁,育有两儿一女,因家庭琐事老人与儿媳不睦,现在想要通过法律途径,要求两个儿子履行对她的赡养义务。

  问清缘由后,王霞带着老人来到立案窗口准备立案,却发现老人仅带了本人身份证在身边,其余立案所需材料均未准备。

  考虑到老人年事已高,且不会写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第二款规定: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王霞当即决定为老人办理口头起诉,随后立案大厅工作人员又迅速为老人办理了立案手续,避免了老人为起诉材料来回奔波之累。

  目前我国已经进入老龄化社会,让老年人老有所养、老有所依、老有所乐、老有所安,关系社会和谐稳定。一些老年人由于与子女之间存在一些矛盾,晚年生活质量得不到保障,只能通过打官司来请求法律保护。但由于文化程度所限,他们不能自行书写起诉书,也没有能力请律师代理。因此,对此类情况采取口头起诉方式,既方便老年人维护自身权益,也使得纠纷的解决更为便捷、高效。(立案庭 李晓环)

非遗江苏
人文江苏
出行指南针
智慧江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