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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城区“四化”为老年人维权撑起“保护伞”

发布时间:2018-10-15 15:27:39  |   来源:中国网•东海资讯  |   作者:刘玫  |   责任编辑:许蓉
近年来,相城区法律援助中心认真履行“贫者必援、弱者必帮、残者必助”的服务承诺,以“敬老文明号”为主线,以“内强素质,外树形象”为抓手,弘扬扶老敬老传统美德,积极推动老年人

  中国网·美丽江苏讯 近年来,相城区法律援助中心认真履行“贫者必援、弱者必帮、残者必助”的服务承诺,以“敬老文明号”为主线,以“内强素质,外树形象”为抓手,弘扬扶老敬老传统美德,积极推动老年人法律援助和老年人权益保障事业,为老年维权撑起了一把 “保护伞”。

  一是法律法规宣传教育“经常化”。中心实施精准扶贫进村入户,全区141个村(社区)均设有法律援助联系点。利用重阳节、“12•4”法制宣传日等节日契机采取组织广场咨询、发放法律援助联系卡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涉老法律法规,积极反映老年人的要求,为老年人提供法律服务。同时结合自身工作特点,联系报刊媒体,报道涉及老年人法律援助维权的典型案例,以案释法,对老年人进行法制宣传教育,提高了老年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和能力。

  二是法律援助维权队伍“专业化”。把能力突出、技术精湛、经验丰富的工作人员充实到法律援助队伍中,充分发挥其在老年人维权过程的积极作用,畅通老年人申请法律援助的渠道,对涉老案件及老年人申请法律援助,实行优先受理、优先审查、优先指派“三优先”服务,注重非诉调解,确保维权效果,努力为广大老年人维权撑起“保护伞”。

  三是法律援助申请服务“便捷化”。变被动接受申请为主动上门服务,对身体残疾或行动不便,需要办理法律援助的老年人推行预约制度,由中心安排工作人员上门为老年人办理相关申请手续,即时受理。简化经济困难审查程序,老年人申请法律援助免除经济困难证明,免去了他们四处奔走的麻烦。

  四是法律援助案件质量“效能化”。在确保案件数量稳中有进的同时,坚持“办案质量是法律援助工作的生命线”,区分案前把握阶段、案中监督阶段、案后评估阶段分别强化办案质量管理,实行全程跟踪,重点督办重大疑难案件,开展受援群众满意度测评,主动接受群众监督。自中心成立以来,一直保持法律援助案件零投诉记录。多个老年人维权案件被评为苏州市重大、复杂法律援助案件、获得省、市法律援助基金资助,中心用质量打响了相城法律援助品牌。(通讯员:刘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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