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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首例特大非法盗采江砂案被检察机关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发布时间:2018-08-08 16:11:27  |   来源:中国网•东海资讯  |   作者:李昌桂  |   责任编辑:许蓉
2017年12月14日和2018年3月19日,长江航运公安局镇江分局分两批将齐伟等共计33人,以涉嫌非法采矿、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向金山地区人民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鉴于犯罪嫌疑人齐伟等人的非法

江苏首例特大非法盗采江砂案被检察机关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中国网·美丽江苏讯 记者从江苏省镇江市检察院获悉,齐伟等26人非法采矿、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件,系近年来镇江市在长江航道领域查办的涉案人数最多、涉案金额最大、案情十分复杂的一起重大刑事案件。

  2017年12月14日和2018年3月19日,长江航运公安局镇江分局分两批将齐伟等共计33人,以涉嫌非法采矿、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向金山地区人民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鉴于犯罪嫌疑人齐伟等人的非法采砂行为给长江生态环境造成严重损害,在受案之后,金山地区检察院即考虑在办理刑事案件的同时,对齐伟等人提起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以打击长江非法采砂刑事犯罪,并向犯罪嫌疑人追偿其犯罪行为对长江生态环境所造成的损害。现将该案有关情况介绍如下:

  2017年5至9月间,被告人齐伟纠合被告人刘文孝、何晓山等多人,在未取得采砂许可的情况下,在长江镇江段世业洲116-117黑浮附近水域非法盗采江砂。其中,被告人齐伟与刘文孝共谋,纠约三条吸砂船主周付余、董增友、汤海良,在该江段采用大马力吸砂泵在江中吸砂,同时由齐伟组织刘文孝、罗洪华、邢利军、田九喜、张雨林、任金伙、姜兵、王继战、范加祥等九名运输船主,将运砂船与吸砂船并绑,将江中吸取的江砂直接通过管道输入运砂船舱,后将盗采江砂载往江中浮吊船分驳销售。被告人袁志鹏、姜兵、戴富斌、王继战、缪兴海、魏旭众、徐梓硕、朱金理、王扣林、李有根、王武洲、丁道辉、向小飞、王勇等十四人,明知齐伟销售的江砂系违法盗采所得,而仍然向其收购,涉案金额分别从6万元至129万元不等。

江苏首例特大非法盗采江砂案被检察机关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经检察机关查明,被告人齐伟累计盗采长江黑细砂60.24万吨,经镇江市价格认定中心价格认定,该长江黑细砂价值为每吨人民币6.75元。据此,被告人齐伟总计盗采江砂价值人民币406万余元。被告人刘文孝、何晓山、周付余、董增友、汤海良、罗洪华、邢利军、田九喜、张雨林、任金伙、姜兵、王继战、范加祥分别参与盗采数额12万至400余万元不等。

  检察机关认为,此案系长江航运领域有重大影响的特大盗采江砂案。金山地区检察院在审查起诉过程中,指派有丰富办案经验的员额检察官组成专业办案组,分别负责刑事及民事公益诉讼部分的审查。

  承办检察官严格审查案件卷宗,多次至案发江段实地查看,指导公安机关补充侦查证据,最终增加认定了被告人齐伟非法盗采江砂20余万元的犯罪事实,并同意公安机关撤回涉案情节显著轻微,不构成犯罪的7名犯罪嫌疑人,准确认定了相关涉案人员自首、坦白、从犯等法定情节,并于2018年6月5日,以被告人齐伟等26人犯非法采矿罪以及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向法院提起刑事公诉。

  在办理此案期间,检察机关认为,齐伟等人非法盗采江砂的行为,不仅破坏了江砂资源,同时也必然会对长江镇江段的水利安全、水文情势、水质、河流及沿岸生态环境、水中渔业资源产生严重损害,有必要附带提起民事公益诉讼,通过公益诉讼的形式向犯罪嫌疑人追偿生态损害赔偿金,修复犯罪行为对长江生态环境所造成的损害。但就非法采砂犯罪行为提起破坏生态环境类型的公益诉讼,此前在全省均无先例,非法采砂对生态环境造成的损害,涉及到长江的水利安全、水文情势、水质、河流及沿岸生态环境、水中渔业资源等方方面面,如何对其进行科学的鉴定,此前一直是一个难以破解的问题。为此,该院在镇江市检察院带领下,多方联系专业鉴定机构前来进行环境损害评估与鉴定。

  后该院与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环境风险与损害鉴定评估研究中心取得联系,邀请该中心派出专家到非法采砂的现场进行深入的调研,并召集多个长江生态管理部门召开座谈会,就齐伟等人的非法采砂行为对长江生态环境造成的损害进行评估。

江苏首例特大非法盗采江砂案被检察机关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2018年6月初,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环境风险与损害鉴定评估研究中心对齐伟等人非法采矿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一案出具了生态环境损害鉴定报告。经鉴定,齐伟等人非法采矿活动造成采砂区河道结构改变,水源涵养量减少17.43万立方米,河床原始结构受损36.73万立方米,对河床和岸带稳定造成严重威胁,恢复水源涵养量及河床原始结构所需费用约393.9万元,造成水生生物资源损失5.04万元,有必要以此为依据向齐伟等人进行追偿。

  在取得权威的损害鉴定意见后,该院与镇江市检察院两级院联手,通过一体化办案机制,迅速调取和完备了提起公益诉讼的相关证据材料,经层报江苏省检察院审批同意后,该院于2018年7月27日对齐伟等参与非法采矿的14人,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诉求法院判令齐伟等十四名破坏环境生态侵权责任人,赔偿生态环境损失及修复费用412.84万元,并在媒体公开赔礼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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