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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试点家事纠纷“归并审理”方便当事人

发布时间:2016-05-29 07:57:41  |   来源:人民网  |   作者:佚名  |   责任编辑:张慧慧
  近日,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布近年来全市法院未成年人案件审理情况。在家事纠纷审判领域,南京法院系统首创试点“归并审理”制度,以节约诉讼成本,方便当事人。

  近日,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布近年来全市法院未成年人案件审理情况。在家事纠纷审判领域,南京法院系统首创试点“归并审理”制度,以节约诉讼成本,方便当事人。

  秦淮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刘斌介绍,该制度目前正在秦淮法院试点,主要适用于三类案件:一是相同或相近的案件,如由相邻纠纷产生的互殴案件等;二是基于同一法律事实、事件产生的诉讼,如离婚后发生的财产、子女探望权等诉讼;三是基于同一标的物引发的不同案件,如拆迁中发生的析产、继承等纠纷。

  司法实践中,受当事人人为拆分起诉以及法院内部的分案机制影响,这些有关联的家事案件可能被分配到不同法院、由不同法官审理。现有的分别审理模式,不利于法官查清案件事实或统一裁判尺度,也给当事人造成诉累,妨害矛盾的彻底化解。

  为此,市中院决定在秦淮法院率先试点家事案件归并审理制度,即合并审理关联案件:同一当事人之间的家事案件指定由同一法院、甚至同一合议庭或法官审理,以减轻当事人诉累。

  统计数据显示,2014、2015两年南京两级法院少年家事庭共受理案件14000多件,其中当事人为未成年人的案件超过1600件。此前备受关注的校园伤害类纠纷数量大幅减少。近两年,南京两级法院受理的校园伤害案件数量仅32件。(张源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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