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自由裁量 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

2023-06-27 14:57:14| 来源:中国网•东海资讯| 分享到: |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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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泰州市水环境保护条例》水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定调研座谈会在泰兴市水务局召开,泰州市水利局和泰兴市水务局、住建局、交运局、司法局、农业农村局、城管局等

泰兴市组织水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定联合调研

  中国网·美丽江苏讯 日前,《泰州市水环境保护条例》水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定调研座谈会在泰兴市水务局召开,泰州市水利局和泰兴市水务局、住建局、交运局、司法局、农业农村局、城管局等执法部门具体负责同志参加,并邀请了滨江镇、广陵镇综合行政执法局及两家房地产开发商的有关负责人到会参加座谈。

规范自由裁量 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

  《泰州市水环境保护条例》水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涉及的处罚事项共三项,在对照《江苏省水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及裁量基准》的基础上,进一步新增细化规定了应当或者可以从轻减轻处罚的具体情形,彰显执法温度,力保行政处罚的合法、适当,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

  会上,调研组与执法一线的工作人员面对面交流,充分听取了泰兴市相关行业执法部门在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定方面好的经验以及已赋权的乡镇基层综合执法局对《泰州市水环境保护条例》涉水执法方面相关制度设定、裁量基准方面的建议,特邀的两家房地产开发商针对开发项目中涉水行政执法的标准也发表了各自的意见,调研组认真听取意见、建议并做出回应。

  调研组表示,行政处罚是监督的一种手段,引导当事人即知即改才是根本目的,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是运用法治手段优化营商环境的一项积极举措,制定和实施水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将进一步助力水利营商环境再优化、再提升。将执法人员手中的处罚裁量权关进制度的“笼子”,推进精细化执法,有利于把好处罚质量关,进而预防和减少行政争议;为个人和企业发展提供“容错供给”的优质营商环境,推进有温度的执法,也有助于执法理念转变和监管方式创新,提高行水政执法能力和水平,加快法治政府建设进程。

  下一步,调研组将梳理会议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相关内容,确保《〈泰州市水环境保护条例〉水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体现过罚适当,并与有关上位法衔接有序、协调统一,有力推动全市水行政执法工作顺利开展,促进水利部门依法合理行政,有效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持续提升营商环境竞争力。(图文/蒋继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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