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美丽江苏讯 今年以来,淮安市生态环境局认真贯彻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管理规定》和江苏省、淮安市关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工作相关文件,加快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例实践,积极营造“环境有价、损害担责”的社会氛围,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有力支撑。
淮安市生态环境局会同
市公安局、检察院、法院等部门
召开盱眙某污水处理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磋商会
今年,淮安市先后对各级生态环保督察、执法巡查发现案件、线索等10个方面开展全面筛查,共筛查各类线索4168条。淮安市生态环境局主动靠前,与淮安市公安局、检察院、法院和属地政府联动协作,共同协商解决疑难案件推进过程中的评估鉴定、赔偿磋商等问题,主动与赔偿责任主体对接,确保赔偿及时到位。探索多元化赔偿机制,鼓励赔偿责任人以恢复性、替代性方式开展修复,组织对生态环境修复效果进行评估,确保赔偿责任人全面履行生态修复义务。
今年以来,已启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例45件,损害赔偿和替代修复金额达1006.78万元。(图文/淮安市生态环境局法科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