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美丽如皋讯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新时代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的决策部署以及上级人大的要求,如皋人大以修订《如皋市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为契机,精心编制备审流程“一张图”,积极建设“两大数字平台”,创新探索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强化人大备审监督、促进备案审查衔接联动“三大特色机制”,依托制度建设的“套拳”,打开如皋人大备案审查工作提质增效的“引擎”,跑出了县域备审工作的“加速度”。
一张流程图
新修订的《备案审查办法》对备案审查、审查建议、移送审查等收件登记、受理、审查、处理、告知、归档、入库等各环节遵循的时限、程序及文书、材料进行了明确和详细的规定。为提高社会大众对人大备案审查工作的知晓率和参与度,便于各相关部门掌握程序、熟练操作,如皋人大编制了一目了然、直观易懂的备案审查流程图,与《备案审查办法》一起向社会公开。同时在全省统一的流转文书基础上,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编印了《审查中止(终止)通知书》等文书格式,力求备案审查工作规范严谨、细致完整。
两大数字平台
一是建设“全覆盖、一体化”规范性文件数据库。为进一步提升全市备案审查信息化建设水平,方便社会公众查阅的同时加强社会监督,如皋人大年初开始着手全市规范性文件数据库建设,5月份召集“一府一委两院”部署和推进全市规范性文件报备审查专项清理工作,以抓好文件“清理、报备、入库”为重点,要求各单位高效率推进、高标准落实,确保底数清晰、数据全面,尤其把推动司法规范性文件主动向社会公开作为重点,推动 “司法文件难知晓”问题的解决。同时进一步扩展入库文件清理范围,把镇(区)规范性文件一并纳入,建设“全覆盖、一体化”规范性文件数据库。
二是建设“点对点、快速通”公民审查建议信息专线。如皋人大坚持开门纳谏,通过信函、代表建议等渠道受理、办理各类公民审查建议。今年来受理了关于教育招生政策、工伤协议医疗机构名单等多起公民审查建议。市人大全程跟进部门整改,及时反馈结果,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例中都感受到了公平正义。为进一步畅通快速、高效的民意表达渠道,如皋人大积极建设“点对点、快速通”公民审查建议信息专线,在如皋人大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开设端口,第一时间在线受理公民审查建议,打造真正“有疑可问、有问必答、有错必纠”的数字化快捷通道。
三大创新特色
全过程人民民主贯穿始终。新修订的《备案审查办法》按照“全链条、全方位、全覆盖”的实践要求,突出公开透明,建立数据库供公众查阅机制,丰富了核查通报机制和审查结果反馈机制,进一步强调信息公开和文件督查,确保公众知情权参与权落地落实。同时建立了规范性文件立项报备、畅通审查建议渠道、专家咨询论证、人大相关委员会及专业代表提前介入、备案审查征求意见公众参与论证听证、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全体委员审查等制度机制,对这些体现民意、汇聚民智的机制予以固化,充分体现了全过程人民民主的要求。
全链条人大监督增强“咬劲”。
一是延伸人大监督链条。为实现人大监督的闭环,体现人大监督的法律权威性与监督的实效性,《备案审查办法》对中止审查期间的规范性文件,明确要求所涉内容不得作为管理依据。要求制定机关原则上1个月内予以修改废止,提高效能,防止修改期不确定给公民权益带来影响。对市政府系统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履职情况进行专题监督,切实履行监督职能,真正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二是增强人大监督刚性。进一步提高程序审查的要求,将组织法新规定“违反评估论证、公开征求意见、集体讨论决定、公开发布等法定程序”作为审查高标准。在省条例规定的备案审查范围基础上,从法制统一和制度设计的角度出发,将“经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讨论同意,由市政府工作部门公布的规范性文件”及“一府一委两院”与其他国家机关联合制定的规范性文件也列入备案审查的范围。通过建立立项报备、提前介入、专项清理等机制,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监督,倒逼“一府一委两院”增强法治意识和程序意识,不断提升法治能力。
全方位衔接联动维护法制统一。
实现不同备案审查主体之间的衔接联动,是建立健全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的关键节点。在出台《备案审查办法》的基础上,建立和完善了市委、市人大、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机构衔接与联动机制,建立和完善上述单位之间备案数据共享、审查建议移送、审查标准协同、疑难问题会商、联席会议交流等衔接联动机制。市委办对“一府一委两院”与市委或市委部门联合制发的涉及公民、法人、其他组织的权利或义务内容的规范性文件,可以移送市人大法制委同步审查。对内容复杂敏感、专业性强、涉及面广的规范性文件,市委办、人大法制委、司法局根据需要可进行会商调研。由市人大法制委牵头,每年初召开联席会议,就年度规范性文件立项、重点规范性文件后评估、专项审查和专项清理等开展会商。
四大工作成效
有件必备成为新常态。
近年来,如皋市“一府两院”通过全省统一信息平台报备规范性文件43件,市监委去年开始向人大常委会实施报备,基本实现了备案主体范围的全覆盖。市政府将2020年12月31日前由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室制发的、经全面清理后确认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和行政管理性文件目录报市人大备案,如皋人大共向南通人大报备人大制定的规范性文件10件。
新修订的《备案审查办法》进一步细化了报送备案的范围,人大法制委员会每半年对“一府一委两院”文件目录进行核查甄别,并督促补报。今年一季度,对2021年全市规范性文件备案情况进行了核查,并在人大公报和人大网公布核查情况。5月份,市人大法制委员会部署2022年上半年规范性文件备案核查工作,对“一府一委两院”上半年来100余条发文目录进行了核查甄别,真正做到了应报不漏,有件必备。
有备必审有了新提升。
一是强化依职权审查工作。如皋市人大全面开展“有备必审”,将备案文件是否公开作为形式审查重要内容,通过在政府公众信息网核查政府部门、政府文件公开情况,重点对涉及生态环保、行政处罚、公平竞争等内容的规范性文件开展审查。
二是做实依申请审查工作。通过构建平台畅通人民权益表达渠道,加强与有关审查建议人联系和与制定机关沟通,及时将处理结果反馈给审查建议人,使备案审查工作成为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生动实践,取得较好的群众口碑和社会反响。
三是深入开展专项清理工作。围绕全市经济发展大局,重点在优化营商环境、野生动物保护、长江保护等内容上对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不符合政府职能转变要求,与现行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政策规定相抵触的规范性文件,督促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及时清理或修正。
有错必纠取得新成效。
通过审查,对《如皋市因病支出型贫困家庭救助暂行办法》等5个文件提出审查意见,加强与制定机关沟通并推动妥善处理。市人大与市政府共同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活动3次,清理商标类规范性文件4件、产权规范性文件19件、废除妨碍公平竞争的行政规范性文件1件,进一步维护法制统一、保障政令畅通。探索建立重点规范性文件跟踪评估工作,市人大与司法局协同,先后对《如皋市食品小作坊生产加工食品品种目录》《如皋市食品摊贩备案办法(试行)》《如皋市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管理办法》《如皋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等6件规范性文件开展实施后评估工作,专家组共提出35条问题建议,经人大法制委员会和司法局会商同意,书面通知制发部门修订,并按备案程序重新报备。
能力提升更上新台阶。
一是加强学习培训。各委室、“一府一委两院”等部门经培训指导后熟练操作省人大备案审查信息平台。省条例实施后,如皋人大第一时间召开全市备案审查工作专题会议,传达了上级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对相关部门提出明确要求。2021年在南通地区率先审议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报告。通过开展《备案审查办法》等讲座,提升人大机关干部备审工作能力,确保上级条例“接得住”,备案审查“做得好”。
二是建立外脑智库。先后设立备案审查科、法制委员会,为进一步提高备案审查工作的专业性、全面性和精准度,2021年出台《如皋市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咨询专家库管理办法》,向社会借智借力,设立了由各领域法制专家组成的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咨询专家库。
三是完善平台载体建设。进一步健全完善线上线下民意表达平台载体,充分发挥“互联网+”在备案审查中的支持作用。借助“代表之家”“代表工作站”“信访信息”等平台载体征集规范性文件意见,掌握社会矛盾和群众诉求。通过建设公民审查建议平台和规范性文件数据库,进一步拓宽了听取民声渠道,充分发挥出各类平台载体在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中的支撑作用。(如皋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委员会 何福平 陈敏敏)
编辑 丛远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