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美丽响水讯 根据《响水县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响政办发〔2018〕14号)和《响水县机关事业单位强制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响政办传〔2018〕62号)精神要求,为达到城乡环境干净美丽,响水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认真扎实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相关工作。
一是明确指导思想,细化目标任务。以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和提升城乡居民文明行为为切入点,坚持“政府主导,全民参与”的原则,对可回收垃圾、不可回收垃圾实施源头分类,并对垃圾收集设施进行有效改造,从根本上推动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向纵深开展,全面提高城乡环境质量,实现生活垃圾处理“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
二是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协调推进。中心设立垃圾分类领导小组,有明确的分管领导、责任人、清洁员等,制定可回收垃圾分类管理制度,向全体干部职工发出垃圾分类的活动倡议,介绍生活垃圾分类的意义,布置落实垃圾分类的具体活动安排。在办公室等地按要求严格设置分类垃圾桶,包括可回收垃圾、有害垃圾和其他垃圾等,引导全体干部职工抵制乱丢乱扔,树立良好的垃圾分类意识。
三是组织学习培训,提高思想认识。中心积极开展垃圾分类宣传工作,利用宣传板、LED电子屏幕播放传标语进行宣教,营造浓厚的垃圾分类知识文化氛围,切实提高干部职工对垃圾分类工作的知晓率和参与率。同时,多次组织各单位开展垃圾分类知识学习培训,让机关干部职工深刻认识垃圾分类的重要意义,增强节约资源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四是加大监督力度,形成长效机制。中心设立垃圾分类投诉监督电话,全面畅通生活垃圾分类监督渠道,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并且开展多种形式的垃圾分类主题宣传活动,营造有利于推进工作开展的舆论氛围,大力宣传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和经验做法,针对存在的问题及时加以曝光,倒逼问题解决,充分调动大家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加快形成全民共建、全民共享的良好氛围。(卜谋军 邵中东 顾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