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美丽泰州讯 “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开展以来,姜堰区港航事业发展中心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积极开展船舶碰撞桥梁隐患治理专项行动,着力防范化解安全风险,切实保障航道通行安全。
有序开展船舶碰撞桥梁隐患治理专项行动。根据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总体安排和上级主管部门统一部署,以姜堰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名义印发《泰州市姜堰区船舶碰撞桥梁隐患治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按照“各负其责、科学评估、防治结合、综合施策”的原则,分动员部署、隐患排查和评估、集中整治、巩固提升四个阶段有序开展。目前,全区2020年底前建成投入运行的跨越3—7级航道上的123座桥梁(其中区交通运输局管养桥梁51座,区住建局管养桥梁16座,各镇街管养桥梁56座)已纳入桥梁防撞安全隐患治理范围。截至目前,已完成全部高等级航道桥梁隐患排查工作,并优先启动三级航道(老通扬运河、泰东河)13座桥梁的自查报告和综合评估的编制和评审工作,对未按照要求设置标志、标牌的三级航道桥梁进行了标志、标牌的设计,为下一步全面推进集中整治奠定良好基础。
加大船舶碰撞桥梁隐患排查与治理力度。对未安装防撞墩的沈马公路桥开展防撞墩的设计工作;对溱潼北大桥破损的防撞墩进行修复;对泰东河、新通扬运河流域内8座通航桥梁安装防撞预警系统,包括7套桥梁防碰撞系统和1套船舶流量监测设备(三水大桥流量监测点),实现远程有效视频监控,声呐提醒船舶偏航防撞,实现重点通航水域实时监管;通过对328国道跨越的6条等外级航道实地踏勘,了解桥梁对通航安全的影响,服务328国道泰州段工程通航条件影响评价报告编制。
下一步,姜堰区港航中心将继续围绕“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要求,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进一步健全安全管理责任体系,提升桥梁防撞能力,保障干线航道跨河桥梁安全和船舶航行安全,把群众观点和群众路线深深根植于思想中,具体落实到行动上,切实保护好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吴建隆 李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