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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牌!问责!零容忍!

发布时间:2021-11-13 14:59:02  |   来源:中国网•东海资讯  |   作者:佚名  |   责任编辑:DH020
自2021年7月第一批营商服务“黄牌警告”通报以来,各地区各部门深受触动、迅速行动,主动建立“黄牌警告”工作机制,深入查纠和整改违反营商环境“十个严禁”问题

  自2021年7月第一批营商服务“黄牌警告”通报以来,各地区各部门深受触动、迅速行动,主动建立“黄牌警告”工作机制,深入查纠和整改违反营商环境“十个严禁”问题,得到企业和群众的认可,但也有少数地区和部门对“环境是金”工作导向认识不深、对101%服务理念重视不够、对长效治理机制研究不足,损害营商环境行为依然存在。近期,经调查核实和集中认定,根据《淮安市违反营商环境“十个严禁”问责办法(试行)》,决定给予5个典型案例涉及的6个责任主体营商服务“黄牌警告”。现通报如下:

  一、清江浦区政务服务中心人社窗口:在落实“淮上关爱·退休一件事”改革举措过程中,已建成的专窗未能发挥一窗集成服务作用,一次性告知不到位,审批超时10个工作日,导致企业多次跑腿、多缴纳费用。

  二、淮安区河下街道站前新村社区居委会:对企业邀请招标申请书出具审批意见时,提出慈善捐款数额要求,变相强制捐款,额外增加企业负担。

  三、盱眙县凹土科技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违反政会分开、自愿入会原则,以原矿购买权为筹码强迫企业加入行业协会;履行凹土市场主体管理责任不到位,将管理权限赋予行业协会后监管不力,导致企业间恶性竞争,市场秩序紊乱。

  四、市生态环境局土壤生态环境处、财务与审计处:在承办政府采购项目工作过程中,业务不熟、办事拖沓,导致合同签订超过省规定时限49日、资金支付超过省规定时限90日,让惠企政策停留在纸面上。

  五、市公安局清江浦分局城南派出所:在侦办辖区企业财物被盗案件中,对企业的数次报警推诿拖延、办理不力,错失良机,导致企业部分损失无法挽回。

  上述被警告单位有的营商服务不作为、有的推进改革慢作为、有的履行职责乱作为,损害我市营商环境。被通报地区和部门要深刻汲取教训,举一反三、立行立改,严肃开展教育整改,严格依规问责处理,及时反馈整改情况,坚决避免问题“回潮反弹”。各地各部门要主动以案为鉴,全面排查、全面提升,驰而不息抓改革、提效能、优服务,进一步擦亮101%服务品牌,全力打造一流营商环境。

淮安市深化“放管服”改革

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

2021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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