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化市供销合作社“三举措”强化集体资产管理

2021-08-24 17:40:30| 来源:中国网•东海资讯| 分享到: |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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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兴化市供销合作社围绕资产保值增值,强化资产监管和维护,努力保管好存量资产,确保集体资产不流失。目前,全系统拥有固定资产260处

  中国网·美丽江苏讯 近年来,兴化市供销合作社围绕资产保值增值,强化资产监管和维护,努力保管好存量资产,确保集体资产不流失。目前,全系统拥有固定资产260处,土地总面积69.4万平方米,建筑总面积24.7万平方米,估值3亿元,资产运营年收益近千万元。

  一、建章立制,强化责任,规范管理资产。2014年,兴化市供销合作社成立资产管理科,相继出台《兴化市供销合作总社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关于年度全系统资产管理目标考核的意见》等文件,对全系统社有资产处置、收益、权证、变动信息、安全、责任、考核等七个方面进行了职责和权限的明确,强化各企业、基层社作为资产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规范资产出让、转让、置换、购置等审批、操作程序,促进了全系统资产管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

兴化市供销合作社“三举措”强化集体资产管理

  二、清产核资,及时整改,提升资产质量。兴化市供销合作社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国有集体资产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精神,切实开展集体资产管理专项治理工作。对所有供销合作社企业进行清产核资登记,做到全覆盖、无遗漏。坚持问题导向,及时处理清查中出现的问题。对权属不清的,理清关系,明晰产权。对资产质量不高、营运效率低,特别是基层社资产偏、远、散、小、价值相对较低、使用率不高的,制定资产盘活处置方案,因地制宜通过对外租赁、土地复垦、项目建设、合作共建等方法,改善了存量资产的运营质态。

兴化市供销合作社“三举措”强化集体资产管理

  三、加强督查,防范风险,确保资产安全。兴化市供销合作社把资产安全当作资产管理的重要环节来抓,加大资产租赁经营安全隐患排查力度,以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的方式,及时发现问题,采取有效措施排除安全隐患,坚决维护集体资产权益,依法打击侵占集体资产的行为。几年来,消除房屋资产安全隐患60多处,通过法律途径收缴个人占用资产8处,价值30多万元。(金宝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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