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美丽常熟讯 6月2日,苏州市委副书记朱民一行到梅调研乡村治理“积分制”工作,常熟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沈晓东,常熟市委办、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政法委、市农业农村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等分管领导,梅李镇党委书记许晓波等陪同调研并参加会议。
朱民首先现场考察了天字村新时代文明实践站、瞿巷村新时代文明实践站。
天字村新时代文明实践站
瞿巷村新时代文明实践站
在随后的座谈会上,朱民听取了梅李镇赵市村、胜法村、寨角村以及支塘镇蒋巷村的乡村治理“积分制”工作实施情况汇报。
朱民肯定了各村的“积分制”工作成效,并指出:
“乡村治理工作要注重调动村民的主观能动性,让村民有机会参与到乡村治理的方方面面;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好适合本村发展的“村规民约”,各村要根据本村的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制定出详实的考核奖惩措施,并贯彻落实到日常村务管理中;要在尊重本村乡风民俗的基础上,循序渐进地倡导移风易俗,保留本村的优良传统,摒弃落后的风俗习惯,不断提升乡风文明。”
沈晓东作常熟市乡村治理“积分制”工作情况汇报。
赵市村
胜法村
寨角村
蒋巷村
梅李镇赵市村、胜法村、寨角村,支塘镇蒋巷村分别作乡村治理“积分制”工作情况汇报。
天字村“523”责任工作法
天字村紧紧围绕镇党委部署,以党建引领为抓手,以问题为导向,围绕不增资金增效率、不包物业包网格、不管形式管结果、不考临时考长效工作思路,探索天字特色“523”资金分配责任工作法。
“5”:集体主导:资金分配50% 、承担责任50%
“2”:村民参与:资金分配20%、承担责任20%
“3”:网格兜底 :资金分配30%、承担责任100%
瞿巷村国平书记“民情工作法”
记录民情的“家庭档案”
“民情日记”详细记录全村村民家庭信息、宅基地使用、责任田承包等80多项信息,为全村村民建立“家庭档案”,做到时时、事事更新完善,让农村工作有依有据,有的放矢。
为民造福的“土方子”
“让民作主”,严格执行举手表决制、票决制,从决议到实施都公开透明,家喻户晓。《村规民约》中将房前屋后的乱搭乱建、卫生环境等与一系列奖惩制度挂钩,让党员群众主动参与村庄管理的积极性日益高涨。
党建引领的“1+N”工作法
“一个核心组织+N个社会组织、一套总法+N套分法、一次大会+N次小会、1个总菜单+N个分菜单”的村民自治“1+N”党建工作法,将村民自治融入党的建设工作,创新实施“党建+自治”工作模式,以“党建引领乡村治理”为抓手,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
赵市村
制定村人居环境长效管理考核试行办法,考核细则涉及家庭环境、绿化管理、出租管理等多个方面,每月邀请党员代表、村民代表同网格员组成考核小组,对各宅基、小区进行实地查看,考核结果在各宅基处公示栏内进行公示,对合格家庭以现金+实物的方式进行奖励,对存在不足的家庭户及时督促整改。
胜法村
建立“积分制”考核小组,由村民代表、党员代表、村廉勤监督员及网格员对每户家庭进行宅前屋后三包情况、出租户消防安全等方面进行考核,将积分情况在各网格的公开栏等醒目位置进行公示,接受广大村民监督。在每月中旬对获得考核合格家庭的积分进行实物奖励发放,提高村民的参与度与积极性。
寨角村
制定包含八大项内容的“寨角村卫生长效管理”人居环境考核细则。每月村两委将组织人员不定期进行考核,合格的农户给予每户每月30元的实物奖励,同时在小组光荣榜上公示。对存在卫生问题的农户拍照存档当月取消奖励,次月重新纳入考核。
近年来,梅李镇镇创新管理体制、加强社会管理、强化公共服务,探索出了“1+4”基层社会治理新模式。
以“一面旗”引领“放管服”改革航向
围绕“聚沙工作法”党建品牌,形成每村一个的特色工作法,全面推行基层党建“书记项目”,创新开展“行动支部”建设。依托社会综合治理平台,开发“梅李镇党建网格化管理操作平台”,制定《梅李镇网格化党建项目标准清单》,条目式列明每月重点内容、完成时限及对照标准。
以“一窗口”提升便民服务效能
着力推动政务业务事项流程再造,实现“一窗通办”、全网合办、镇村联办,让群众“足不出村”即可享受政务服务便利性。
以“一队伍”提升综合执法能力
优化组织人员架构,在配优配强执法人员的基础上,新组建了机动特勤队伍,作为各项行政执法工作的保障力量。完善综合执法模式,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不断提升行政执法效能。
以“一张网”细化镇村治理管理
按照“资源整合、集约运作、实用高效”原则,完成全镇1个一级网格、20个二级网格及下属92个三级网格划分,做到“村不漏户、户不漏人”。出台指导意见,通过细化考核、分级评价、绩效奖惩、月结通报的办法全面激励镇村治理一张网工作深入开展。
以“一中心”深化联动指挥水平
通过共治共管来进一步激发网格联动效能,真正做到“问题发现在网格、隐患消除在镇村、风险洞察于事前、服务管理到身边”,把社会综合治理网格化联动工作推向深入。
梅李镇镇以星级文明户创建“积分制”为引领,探索建立精神鼓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的激励机制,规范和约束村民日常行为,有效提升了乡村治理水平,形成了人人愿为、人人可为、人人能为的良好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