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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工业园区发布全国首个电子劳动合同争议处理规则

发布时间:2021-04-14 20:12:14  |   来源:中国网·美丽苏州  |   作者:袁轩 顾雅芳  |   责任编辑:DH019
创新探索、先行先试,园区再推新举措。4月14日上午,苏州工业园区正式发布《苏州工业园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电子劳动合同争议处理规则(试行)》,

  中国网·美丽苏州讯 创新探索、先行先试,园区再推新举措。4月14日上午,苏州工业园区正式发布《苏州工业园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电子劳动合同争议处理规则(试行)》,为电子劳动合同普及后可能引发的争议处理提供规范和指导。据悉,该规则也是全国首个电子劳动合同争议处理规则。

苏州工业园区发布全国首个电子劳动合同争议处理规则

  自2015年12月25日获批成为“全国和谐劳动关系综合试验区”以来,园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和谐劳动关系也成为“园区经验”的重要组成部分。2019年7月16日,园区被人社部确定为全国深化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地区。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园区人社局)从规范劳动用工、服务企业和职工、营造良好营商环境的角度出发,创新探索,制定发布了全国首个电子劳动合同标准,为企业与职工订立电子劳动合同提供服务指引。该项标准不仅获评江苏自贸区苏州片区一周年十大优秀案例,还入选苏州市营商环境正面案例,并于2020年10月由人社部发专刊向全国推广。

  截至目前,园区已有近2000家企业与职工订立了电子劳动合同。在助推企业降本增效的同时,如何未雨绸缪做好电子劳动合同普及后的争议处理应对,这是具有理论和实践挑战的创新课题。2020年11月9日,人社部明确要求园区开展调解仲裁制度机制创新工作。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园区人社局勇担探索创新重任,在创新用人单位内部劳动争议协商解决机制、跨部门协调联动调解、探索制定电子劳动合同争议处理规则等方面积极探索、重点突破,并在充分调研、多方研讨论证和修改完善后,正式推出电子劳动合同争议处理规则。

苏州工业园区发布全国首个电子劳动合同争议处理规则

  此次发布的电子劳动合同争议处理规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等制定,共分四章十九条,对电子劳动合同争议处理的一般规定、电子劳动合同的举证和认证等规则进行了明确,内容新颖、表述清晰、重点突出、操作性强,对于电子劳动合同争议的调解、仲裁和审判等工作都有很强的指导和借鉴意义。

  当前,苏州工业园区正全面推进国家级深化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工作。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唐皓指出:“全国首个电子劳动合同争议处理规则,是在全国首个电子劳动合同标准基础上的创新与延续,规则与标准全面对接,相得益彰。电子劳动合同争议处理规则的发布施行,将对电子劳动合同争议的处理起到很好的规范和指导作用,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后续,园区人社局还将持续深化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工作,使和谐劳动关系成为核心竞争力,助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为园区建设“双一流、一中心”保驾护航。(袁轩 顾雅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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