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美丽泰州讯 近日,姜堰区在全市率先发布《关于在泰州市姜堰区镇(街道)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通知》,公开105项赋予镇街的行政权力。
基层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实施以来,根据省、市统一安排,该区积极整合基层执法力量,统一组建镇街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多措并举赋能基层,构建综合行政执法制度体系,不断提升基层综合执法水平。
“赋权+整合”,推动执法事项属地化。按照“重心下移、责权一致”原则,先后召开3次专题对接会,充分听取镇街及区相关部门的意见建议,了解基层实际需求,为科学赋权夯实基础。对照省《赋权指导目录》,认真梳理出住房和城乡建设、城市管理、市场监管、水资源管理、农业农村领域105项区级行政处罚权,依据法定程序报市司法局上报审批。于2020年10月前,全区4个街道办事处、10个镇政府完成了机构改革后三定规定编制工作,对原城管、安监、消防等机构进行整合,挂牌组建综合行政执法局(安全生产管理办公室),明确局工作职责和机构负责人、执法人员,执法办公场所同步建设到位,实现了改革期间工作的顺利过渡。
“调研+督查”,推动执法建设标准化。由区司法局和编办牵头,先后赴高邮、江都等地进行实地走访调研,学习先行地区成熟经验,围绕综合执法队伍建设,制定出台了《泰州市姜堰区关于加强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对执法人员配置管理、执法业务培训指导、办公场所建设、执法车辆配备、办案装备和执法服装、执法文书格式等进行了统一规定。同时,制定下发《泰州市姜堰区镇(街道)综合指挥中心硬件设施建设指南》,对办公室、听证询问室、涉案物品管理室、执法装备室、档案室等场所建设提出36项具体要求。通过“周提示、月督查”的方式,由编办、司法局、组织部派员组成督查组,对各镇(街道)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检查通报,经多轮督查检查,目前各地综合行政执法局建设已基本达标。
“协调+联动”,推动执法城镇一体化。制定《姜堰区关于建立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协作配合机制的实施意见(试行)》,厘清赋权部门与镇(街道)职责边界,借助区镇两级一体化指挥平台,推动建立部门之间、部门与镇街之间联席会议制度、无缝衔接监管制度、案件移送制度、指导培训制度,构建“镇街吹哨、部门报到”基层综合行政执法协作配合机制,形成资源共享、信息互通、协作通畅的工作格局。加大向基层选派执法能手、业务骨干力度,采取执法中队分片挂钩镇街的形式,围绕阶段性工作重点、民生痛点、整治难点,定期组织开展区镇联动、镇街互动执法行动,从源头上解决镇街综合执法力量不足、力度不大、处罚不力等突出问题。
“培训+考核”,推动执法运行规范化。按照“放得下、接得住、运转好、有监督”的原则,定期开展执法培训、业务指导、以案说法等教育培训活动,要求各镇街综合行政执法局年培训时间不少于15学时,在改革初期任务少、时间多的情况下充分开展自学活动。2020年9月份,举办全区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人员培训班,组织5个赋权部门对全区各镇街106名基层综合执法人员进行各领域专业知识和执法实务培训,举办执法资格考试2场。制定下发《综合行政执法局各项制度(参考模板)》,推动各镇(街道)建立包括《综合行政执法程序制度》《案件审核责任规定》《内部行政执法监督制度》在内的22项具体执法工作制度,充分细化、量化办案指标。梳理制定各类执法文书模板,对执法方式、办案程序、文书制作等进行明确规定,编印下发《综合行政执法手册》,让基层执法人员有章可循、有据可依。建立定期对基层办案过程、办案数量、卷宗质量、执法行为、作风建设等方面的综合性考核考评制度,确保镇街综合执法程序规范、处罚适当、文明公正。(金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