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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举行法工委发言人记者会——苏州市人大常委会完善制度 让立法更公开透明

发布时间:2020-12-16 13:41:40  |   来源:中国网·美丽苏州  |   作者:苏轩 金杉  |   责任编辑:DH020
12月15日,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举行发言人记者会,通报了市人大法制委、常委会法工委2020年工作总结和2021年工作打算。这是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建立发言人制度后的首次记者会。

首次举行法工委发言人记者会苏州市人大常委会完善制度 让立法更公开透明

  中国网·美丽苏州讯 12月15日,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举行发言人记者会,通报了市人大法制委、常委会法工委2020年工作总结和2021年工作打算。这是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建立发言人制度后的首次记者会。

  苏州市人大常委会建立法工委发言人制度的方案已于2020年9月7日经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三次主任会议讨论通过。这是参照了全国人大在2019年首次设立法工委发言人的做法,并作为贯彻落实全省设区市人大立法工作会议精神的具体举措。方案明确了设立法工委发言人的目的、人员组成、主要职责及主要任务分工。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陈雪珍和地方立法处处长夏晓娟作为发言人共同负责此次记者会。

  会议介绍了2020年立法工作完成情况和2021年工作安排。今年,《苏州市人大常委会2020年立法计划》安排的3个正式项目如期完成,《苏州市妇女权益保障条例》《苏州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苏州市供水条例》均已经市人大常委会会议两审通过报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并公布;8个调研项目取得阶段性成果,部分项目已列入2021年立法计划正式项目;地方性法规专项清理全面完成,共开展了食品药品安全领域,野生动物保护,营商环境,公共卫生、民生和安全生产领域,以及民法典等5批法规专项清理、梳理,并修改了4部法规;对市政府和各县级市、区人大常委会报送备案的25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审查,指导纠正了1件;完成19部法律、法规草案书面征求意见工作,收集上报324条意见,在已公布的法律、法规文本中采纳了69条。

  《苏州市人大常委会2021年立法计划》共安排4个正式项目,即制定《苏州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或《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定》)《苏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苏州市电梯安全条例》,废止《苏州市食用农产品安全监督管理条例》;8个调研项目,即制定《苏州市太湖生态保护条例》《苏州市公共数据开放促进数字治理条例》《苏州市安全生产条例》《苏州市阳澄湖大闸蟹管理条例》《苏州市水路交通运输条例》《苏州市终身学习促进条例》,修改《苏州市档案条例》《苏州市消防条例》;1个专项清理项目,即修改《苏州市住宅区物业管理条例》。

  《苏州市人大常委会2021年地方性法规实施情况报告计划》确定,将组织开展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苏州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古城墙保护、房屋使用安全管理、养犬管理、旅游、出租房屋居住安全管理、河道管理等8件地方性法规实施情况报告工作。

  会议还应记者提问介绍了新设立的苏州市地方立法研究咨询中心有关情况。苏州市地方立法研究咨询中心的主要职责是承担地方立法的基础研究和课题调研、提供立法决策咨询服务,以及开展立法规划计划的调研、立法项目调研论证、法规起草修改、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信息管理等工作。(苏轩 金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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