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迈上新台阶——从“门槛管理”向“信用管理”迈进

2020-10-20 22:49:52| 来源:中国网·美丽泰州| 分享到: |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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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0日,《泰州市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新闻发布会正式举行,《意见》全面落实国家、省、市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

  中国网·美丽泰州讯 (刘芹) 10月20日,《泰州市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新闻发布会正式举行,《意见》全面落实国家、省、市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决策部署,聚焦高质量发展目标,呼应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体现泰州特点和优势特色,为提升泰州治理能力现代化打下基础桩。

  《意见》由总体要求、创新事前环节信用监管、加强事中环节信用监管、完善事后环节信用监管、强化信用监管的支撑保障、加强信用监管的组织实施等六部分构成。聚焦建立健全覆盖事前、事中和事后全监管环节的新型监管机制,围绕5个方面提出23条具体措施,细化工作要求和职责分工。

  《意见》强化大力推进行政管理由“门槛管理”向“信用管理”迈进的顶层设计。坚持高质量发展总体要求,以信用泰州建设为主线,加快推进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突出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具体举措,努力创造基础更牢、水平更高、群众更满意的诚信环境,为推动泰州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加快建设“强富美高”新泰州提供有力支撑。

  为推动文件落地落实,泰州将推进重点行业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健全完善信用监管配套制度,构建信用分级分类监管体系,积极开展以信用评价为基础的分级分类监管。将强化公共信用信息系统服务支撑,加强信用信息归集报送力度,积极开展诚信宣传教育,建立以信用为基础,贯穿事前、事中、事后全生命周期的新型监管机制,基本形成“守信畅通、失信受限”的信用应用格局。

【责任编辑:DH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