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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化市委编办“四措并举”创新开发区人员编制管理激发改革发展内生动能

发布时间:2020-10-15 14:32:07  |   来源:中国网•东海资讯  |   作者:市委编办  |   责任编辑:DH020
开发园区改革,构建简约高效的体制机制是基础,如何更好地完成园区各项工作,实现高质量发展目标,关键在人,兴化市委编办创新开发区人员编制管理方法,致力打造具有

  中国网·美丽江苏讯 开发园区改革,构建简约高效的体制机制是基础,如何更好地完成园区各项工作,实现高质量发展目标,关键在人,兴化市委编办创新开发区人员编制管理方法,致力打造具有战斗力的园区队伍,不断激发开发区高质量发展的内生动能。

  一是科学核定员额,合理设置岗位。在江苏省兴化经济开发区全面推行员额制,根据原核定的行政、事业编制数量,参照省内同等发展水平园区,结合薪酬发放总额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比等情况,科学核定员额,原核定的行政、事业编制予以封存。根据开发区聚焦经济发展、项目建设等主责主业的改革要求和园区所承担的各项职能、实际工作量等,以明确的岗位职责和合理的岗位分工为基础,按照最大化发挥每个岗位效能的原则,科学合理设置岗位,并确保经济类岗位的设置占比不低于总员额的80%。通过构建形成合理的岗位结构和岗位分布,为高质量完成开发区各项目标任务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是实行岗位管理,全员双向聘任。推行职员制,将人事管理方式由传统的以人员管理为主向以岗位管理为主转变。赋予兴化经济开发区更多的中层干部管理权限,对中层及以下岗位人员,由开发区党工委研究决定聘用,不与职级挂钩;综合表现优秀并且符合相关条件的人员,可经市委研究后按规定程序提拔、晋升。园区中层及以下工作人员和国有平台公司全体人员打破行政事业、编内编外、论资排辈等界限,按照“全体起立、择优选配、统筹安排、重新上岗”的原则,通过亮岗竞聘、按岗聘任、社会招聘等方式,进行“双向选择”,全员竞聘,先公司再机关,自上而下分批次进行,一个聘期原则上不超过3年。坚持通过科学选聘将“合适的人放到合适的岗位上”,让想干事的人有机会、能干事的人有舞台,在人员与岗位的互动中发挥人力资源的最大效能。

  三是身份档案封存,畅通交流渠道。对经济开发区原行政、事业编制人员,首次聘用时,愿意签订岗位聘用合同的,其身份锁定,实行“三分离、双轨运行”,即原编内任职与岗位聘任分离、档案工资与实际薪酬分离、干部人事档案管理与合同聘用管理分离,人员身份档案按规定封闭运行,平时根据年度考核情况,按规定晋升职务或专业技术等级,档案工资正常调整,并存入编制内档案,作为在编人员提拔晋升、交流调动、办理退休等事项的依据。其他不愿签订岗位聘用合同的人员,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进行分流安置。鼓励和支持行政、事业身份人员进入开发区国有公司,不再保留编制、身份等性质。对符合条件的人员,可按规定调入机关、事业单位。对于今后开发区新进人员,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般不再纳入编制管理。对引进高层次专业化人才和组织调任、政策性安置的人员,可纳入编制管理并同时实行身份档案制。

  四是全员绩效考核,按岗优绩优酬。健全绩效考核制度和岗位薪酬制度,建立以全员绩效考核和按岗优绩优酬为核心的企业化薪酬管理体系。实行薪酬总额控制,薪酬总额的核定与开发区发展各项主要经济指标增幅挂钩。实行全员“KPI+重点工作”考核,推行岗位考核等次强制分布,按不低于3%的比例设置不合格人员刚性淘汰率。按照“以岗定薪、奖优罚劣、优绩优酬”的原则,根据人员岗位和考核等次差别化发放薪酬,切实摒弃“大锅饭”“平均数”现象,让干成事者有高薪。打破平均主义,合理拉开差距,公司岗位薪酬高于机关岗位,招商引资、企业服务等经济发展一线岗位薪酬高于非经济发展一线岗位。对作出突出贡献的招商引资人员,同时实行专项奖励。对高层次专业化人才实行特职特聘、特岗特薪,采取年薪制、协议工资制、项目工资制等多种分配形式。

  兴化市委编办通过人员编制管理方式方法的创新,破除体制机制障碍,构建形成开发区“干部能上能下、人员能进能出、薪酬能升能降”的工作机制,激活开发区改革发展内生动能,为全市改革做好示范引领,真正使开发区成为全市改革发展的“排头兵”和高质量发展的“新高地”。(市委编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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