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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市生态环境局第一时间学习贯彻市委五届十次全会精神:以良好生态环境实现最普惠的民生福祉

发布时间:2020-08-11 08:41:52  |   来源:中国网·美丽泰州  |   作者:周俊鹏  |   责任编辑:DH019
近日,泰州市生态环境局召开中层以上干部会议。钱忠局长传达了市委五届十次全会精神,并就今后一个阶段的工作作出部署。会议指出,市委五届十次全会是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

  中国网·美丽泰州讯 近日,泰州市生态环境局召开中层以上干部会议。钱忠局长传达了市委五届十次全会精神,并就今后一个阶段的工作作出部署。

  会议指出,市委五届十次全会是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圆满收官的重要会议。

  钱忠局长要求,全市生态环境系统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围绕“一高两强三突出”的目标要求,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全会部署要求上来,埋头苦干、真抓实干,以良好生态环境实现最普惠的民生福祉。

  会议要求,全市生态环境系统要围绕贯彻全会精神,重点抓好三个方面工作:

  一、着力改善区域生态环境质量

  守牢生态环境质量“只能变好、不能变坏”这条底线,全力以赴增蓝天、保碧水、护净土。

  一是综合治理增蓝天。

  开展大气拉网式强化督查,聚焦VOCs和PM2.5污染治理,落实臭氧污染应急管控。开展“天空地一体,守护泰州蓝”专项行动,利用卫星遥感监测、无人机巡视、激光雷达走航、铁塔高空视频监管等高科技手段,发挥乡镇大气监测站、大气网格化微型站数据支撑作用,切实守护“泰州蓝”。力争年底PM2.5年均浓度降为40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9.1%;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到79.3%,同比增加4个百分点。

  二是齐抓共管保碧水。

  强化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监管,切实保障源水水质。推进生态安全缓冲区建设,指导有条件的城镇污水处理厂建设生态安全缓冲区。深入实施“健康长江泰州行动”,做好长江生态修复、长江入河排污口分类整治、长江禁捕等十二项专项整治工作,强化通江支流水质自动站建设,提升长江水生态环境质量。开展重点断面专项整治,确保全市国、省考断面优Ⅲ比例名列全省前三。

  三是源头防控护净土。

  加快推进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全面掌握污染地块数量、污染程度和空间分布情况。严格建设用地环境准入管理,强化土壤污染源头防控,开展土壤重点监管企业环境风险隐患排查和厂区土壤、地下水自行监测。实施建设用地土壤污染调查评估制度,动态更新污染地块名录,有序推进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保障人居环境安全。

  二、切实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

  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所想、所盼、所急,切实解决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

  一是积极化解环境信访问题。

  针对重污染天气、黑臭水体、垃圾处置、固废填埋、农村环境等影响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投诉“重灾区”,围绕结构调整、水污染、大气污染、固废污染、环保基础设施和能力建设等问题,扎实推进整改。同时,落实重点信访包案、销号制度,定期对信访信息进行分析研判,对逾期未能销号的信访进行督办,并视情予以问责。

  二是深入开展危废专项整治。

  以危废贮存场所规范化建设为抓手,开展危废专项整治,开辟绿色通道,全面做好棚披危废贮存场所的改造,严格按照危废特性分类分区贮存,设置危废识别标志,严格落实贮存安全防范措施,保障危废贮存场所安全。完善部门联动、区域协作、重大案件会商督办制度,形成覆盖危废产生、收集、贮存、转移、运输、利用、处置等全生命周期的监管体系。

  三是及时消除环境风险隐患。

  认真组织国务院、省、市安全生产督导组反馈问题整改情况“回头看”,开展化工企业环境安全隐患、核与辐射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建立健全环境风险防范与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响应机制,统筹推进环境应急事前预防、应急准备、应急值守与应急响应等工作。加大有奖举报力度,让人民群众成为我们发现问题的重要力量。

  三、主动服务企业绿色转型发展

  采取更有针对性、更有导向性的服务举措,优化营商环境,创新环境资源配置,服务高质量发展。

  一是以精准执法保障合法企业利益。

  借助“智慧环保”,围绕影响环境质量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违法问题,集中执法力量,精准“点穴”,严厉打击非法排污企业,营造公平竞争环境。同时,对企业在生产工艺、污染治理等方面提供政策指导和技术支撑。

  二是以经济政策倒逼落后企业转型。

  引导金融机构按照企业环保信用评价结果实施差别化的信贷政策,重点支持发展绿色经济、低碳经济、循环经济,促进经济转型升级。充分利用价格杠杆,实施差别化污水处理费和天然气价格政策、试行差别化电价政策,对高污染市场主体实施经济制裁,对排污企业形成环保信用倒逼机制,自觉履行环保法定义务和社会责任。

  三是以改革创新服务绿色企业发展。

  推进“绿岛”项目建设,鼓励园区内民营企业共建环保基础设施,实现污染共治、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破除环保基础设施污染治理价格垄断。组织企业申报豁免优惠,在各类生态环保专项检查、交叉互查、重大活动保障督查,以及秋冬季错峰生产和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时,享受停限产豁免政策。深入实施“专家治厂、科学治污”,举办第三届泰州市环保人才供需洽谈会暨环境技术交流会,帮助企业引进环保专业人才、管家团队和新技术。(周俊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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