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
首页 > 新闻 > 江苏各地 > 正文

如皋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树标杆

发布时间:2020-07-19 10:40:10  |   来源:中国网·美丽如皋  |   作者:顾鑫鑫 许映祥  |   责任编辑:DH020
2020年3月,如皋市实施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改革,将原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地方海事、港口、工程质监的执法职能合并,组建新的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

如皋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树标杆

  中国网·美丽如皋讯 2020年3月,如皋市实施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改革,将原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地方海事、港口、工程质监的执法职能合并,组建新的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新的执法大队承担了辖区交通运输领域的行政执法工作,执法工作的重心落在对交通运输企业的源头监管工作上。

  为了做好辖区交通运输企业的源头监管工作,如皋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于4月份创新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创新如皋模式,树立行业标杆,进一步明确各科室、中队的监管职责,使行业监管全覆盖、常态化,形成可以复制推广的“如皋经验”。

如皋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树标杆

  全面推进双随机抽查监管。一是实现全面覆盖,执法大队职能范围内的交通运输行政检查均通过双随机抽查方式进行。二是调整完善清单,抽查事项清单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立改废释和监管工作实际情况及时进行动态调整。三是实施分类抽查,随机抽查事项分为重点检查事项和一般检查事项,重点检查事项抽查比例100%。四是动态完善“两库”,建立健全与抽查事项相对应的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并进行动态管理。五是信息互联互通,按照“互联网+监管”系统建设工作要求,加强交通运输行业内不同监管领域间的信息互联互通,同时做好交通运输行业内监管信息与省市场监管信息平台的互联互通。

  规范组织实施双随机抽查。一是制订工作计划,制订本部门抽查事项和部门联合抽查事项的年度工作计划,明确抽查依据、抽查主体、抽查标准、抽查内容、抽查方式等内容。二是确定抽查比例,按照行业监管的实际,合理确定抽查比例和频次,对重点行业实现全覆盖检查,如客运企业、沿江港口企业、危货运输企业等。三是实施差异抽查,针对不同风险等级、信用水平的检查对象采取差异化分类监管措施,对于信用良好的市场主体适当减少抽查比例和频次,信用扣分较多或列入“黑名单”的市场主体适当增加抽查比例和频次。四是科学组织抽查,按照年度工作计划,合理制定月度检查计划,并按计划实施检查。五是确定检查内容,全面梳理抽查事项的检查内容,实现“一次上门、全面体检”。六是规范抽查结果的运用,对发现存在问题的,检查人员责令检查对象立即改正,并出具《责令改正通知书》,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立案查处,对符合《江苏省道路水路运输经营者信用管理办法》扣分标准的行为,出具《计分行为通知书》并录入“运政在线网”。七是实现管理闭环,对问题的整改情况及时进行跟踪督查,确保企业整改到位,不留隐患。

  加强联合抽查和抽查结果公示。一是推进联合抽查,做好交通运输综合执法与其他执法部门联合抽查工作,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减少执法部门进企检查次数。上半年执法大队已分别与市公安局、市城管局组织了联合检查,达到了较好的效果。二是做好抽查公示,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及时将检查情况录入“江苏省市场监管信息平台”,做到全程留痕、责任可追溯,广泛接受社会监督。(顾鑫鑫 许映祥)

编辑:丛远华

非遗江苏
人文江苏
出行指南针
智慧江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