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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化市委编办落实“四个+”工作法推进督查与机构编制工作深度融合

发布时间:2020-07-08 11:29:41  |   来源:中国网•东海资讯  |   作者:周进  |   责任编辑:DH020
近年来,兴化市委编办紧紧围绕机构编制中心工作,落实“四个+”工作法,从思想、队伍、制度、工作四个方面,着力推进督查与机构编制工作融合发展。

  中国网·美丽江苏讯 近年来,兴化市委编办紧紧围绕机构编制中心工作,落实“四个+”工作法,从思想、队伍、制度、工作四个方面,着力推进督查与机构编制工作融合发展。

  一、聚焦“学”字,推进“引导+”,狠抓教育强意识。多渠道、多途径开展机构编制政策法规学习教育。一方面,召开专题研讨会议,逐章逐条、逐字逐句地研读和学习《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深入领会机构编制工作基本原则,准确把握机构编制工作相关规定,既要整体把握又要突出重点,避免表面化和碎片化,做到学深悟透、融会贯通,深刻理解其主要内容和精神实质,不断增强工作的自觉性和行动力。另一方面,结合“大落实、大走访”活动,运用各种宣传载体和工具,向社会广泛宣传机构编制监督检查事项,让广大干部群众参与机构编制监督,理解、支持机构编制事业。在全市上下营造学纪律、懂政策、找问题、不违规的浓厚氛围。

  二、突出“强”字,推进“能力+”,夯实基础抓队伍。始终坚持抓工作与抓队伍齐头并进的方针,大力加强与推进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队伍建设,配齐配强监督检查专兼职人员。一是加强能力建设,通过多种方式和有效措施大力提高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干部的业务素质,增强干部对政策法规的执行力和精准度,为开展好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打下坚实基础。二是加强思想政治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等,开展党性教育、纪律教育、斗争精神教育,坚定党员干部的理想信念,切实增强“四个”意识,着力锻造一支政治强、业务精、纪律严、作风正的监督检查干部队伍。

  三、围绕“立”字,推进“制度+”,建章立制促规范。严明机构编制管理权限和程序,认真执行机构编制集中统一管理和审批制度。修订完善《兴化市机构编制管理办法》、《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明确凡涉及职能调整和机构、编制、领导职数增减等机构编制事项的,一律按相关程序和规定办理。实施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制度,建立实名制信息库动态管理长效机制。坚决把住进人用编总开关,严格控制机构编制和实有人员增长,依法依规核定领导职数,严禁擅自提高机构规格、变更机构性质或名称。通过建机制、立本章,落实机构编制管理责任,为扎实开展机构编制督查工作夯实基础。

  四、注重“效”字,推进“协作+”,严督细查抓落实。围绕工作大局,创新督查理念,加强协作配合,增强督查合力,确保工作成效。一是将监督检查贯穿机构编制日常管理全过程,会同有关科室通过机构编制实名制、事业单位年度报告公示、中文域名管理、机构编制统计等途径,对机构编制政策法规的执行情况、机关事业单位编制人员配备等情况进行全面督查,变事后监督为全程监督,最大限度避免机构编制违纪违规行为的发生。二是加强与组织、人社、财政等部门相关信息共享,定期核查各部门编制使用、领导干部配备等情况,加强常态化监督检查,实现管理效能的最大化。三是将机构编制工作情况和纪律要求执行情况纳入市委巡察事项,扩大监督范围。对督查发现的问题,分类建立问题台帐,实行挂号督办,销号整改,推动机构编制管理再上新台阶。(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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