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美丽金湖讯 26日下午,金湖县工信局三楼会议室里,人头攒动,济济一堂,原来是该局对承租单位经营性用房的十一家个体工商户再次减免租金的兑现现场。
今年疫情以来,县工信局考虑到新冠肺炎疫情经营户带来的冲击和影响,牵头起草、县政府出台的《金湖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十二条意见》,3月11日,该局对承租单位经营性用房的个体户实行减免两个月租金政策,每户的减免金额为4332元,共计47652元。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等八部委联合印发《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进一步帮扶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缓解房屋租金压力的指导意见》,为了响应国家八部委出台的疫情帮扶政策,县工信局决定再减免一个月的租金,每户的减免金额为2166元,合计23826元,此举得到个体工商户的一致赞许。
个体工商户宋爱勇高兴地说:“3月份,县工信局领导针对我们的实际,给我们送来了‘及时雨’,为我们个体工商户减免了两个月的租金,现在又落实了国家八部委疫情帮扶政策,又为我们减去一个月的租金,这样,前后为我们减免了三个月的租金,非常感谢工信局领导能倾听我们的心声,帮助我们解决当前困难,让我们深切地感受到党和政府对个体工商户的关心和爱护。”(文/马明英 图/陈义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