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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化市委编办做好“三字”文章 构建基层执法体制新模式

发布时间:2020-04-25 13:53:27  |   来源:中国网•东海资讯  |   作者:胡东升  |   责任编辑:许蓉
近年来,兴化市委编办深入推进综合执法体制改革,在“减”“统”“清”三字上下功夫,综合施策,精准发力,构建简约高效的基层执法体制。 一、在“减”字上下功夫。落实组建5-7支综合

  中国网·美丽江苏讯 近年来,兴化市委编办深入推进综合执法体制改革,在“减”“统”“清”三字上下功夫,综合施策,精准发力,构建简约高效的基层执法体制。

  一、在“减”字上下功夫。落实组建5-7支综合执法队伍的要求,在现有市场监管、文化市场、城市管理实行综合行政执法的基础上,强化相关执法职能,将商务执法、盐业执法职能整合划入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旅游执法职能划入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市住建局的行政执法职责全部划入市城管局。同时,整合交通、农业领域执法职能和队伍,组建交通运输、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在这两个领域实行综合执法。

  二、在“统”字上下功夫。制定出台《关于建立综合执法联席会议制度的实施意见(试行)》,建立乡镇(街道)综合执法联席会议制度,明确乡镇(街道)牵头抓总、考核管理等职责,统一指挥协调市派驻机构的执法力量,推进基层实行网格化监管,实施综合执法、联合执法等。同时,以新一轮区划调整为契机,创新乡镇行政管理体制,参照经济发达镇改革试点经验,在试点地区建立综合执法局,指导和协调推进综合执法工作。

  三、在“清”字上下功夫。机构改革后,部门执法职责调整较多,为进一步理顺部门职责边界,规范部门执法事项,部门第一时间梳理确认标准化权力事项清单,共涉及行政处罚5329项,行政强制262项。同时梳理公布《兴化市社会综合治理事件责任清单》,共涉及城市管理、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社会治安等4大类35小类150细类事项,并逐项明确事项处理责任、管理、执法主体、法律依据、处置时限、派单流程和结案标准等,确保“事权”畅通、群众无忧。(兴化市委编办 胡东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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