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美丽无锡讯 处方药可以通过什么渠道进行广告宣传?处方药作为一种较为特殊的商品,在进行广告宣传时有其特殊规定,稍有不慎便可能触犯法律,受到惩处。近日,无锡市梁溪区市场监管局扬名分局接到举报,称某药店违法发布处方药广告,执法人员根据线索至该药店进行检查。
经查明,为了促进药店产品的销售,该药店开展名为“感恩回馈周”的宣传促销活动。活动期间,药店以在店外张贴广告宣传画报、组织员工向店内顾客及周边路人发放广告宣传单等方式开展宣传活动,其张贴的广告宣传画报和发放的广告宣传单涉及30种处方药的降价、打折等价格优惠宣传信息。
该药店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十五条第二款:“前款规定以外的处方药,只能在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和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共同指定的医学、药学专业刊物上作广告。”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相关规定,给予该药店停止发布广告,并处罚款的行政处罚。(段金丰 李倩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