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美丽苏州讯 2020年2月3日,苏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苏州市关于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第5号),全文如下:
苏州市关于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第5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和苏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苏州市关于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第3号)》等文件要求,进入苏州人员需主动登记个人相关信息。为提高来苏人员防疫检查和登记效率,方便来苏人员和车辆快速通过防疫检查点,来苏人员可通过微信登录“苏州公安微警务”或扫描二维码(见附件)进入来苏人员信息登记系统,如实填报个人有关信息及出行方式等,提交成功后保存自带二维码截图,在进入苏州境内高速公路、国省道等防疫检查点时主动出示给工作人员验证,身份验证、体温检测正常后即可快速通过。
各高速公路出口防疫检查点将开辟自主申报入苏快速通道,提前网上申报的车辆、人员可根据现场指示牌进入防疫检查快速通道。
特此通告。
苏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0年2月3日
附件:
1.来苏人员信息登记系统二维码
2.来苏人员个人信息申报操作指南
(根据需要升级)
附件1
来苏人员信息登记系统二维码
附件2
来苏人员个人信息申报操作指南
(根据需要升级)
一、打开微信搜索框。
二、在搜索框中输入“苏州公安微警务”。
三、在公众号底部点击微应用。
四、在弹出菜单中选择“来苏登记”。
五、请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如果有随车人员也可以添加随车人员信息,填写完毕后点击“完成”按钮。
六、填报成功后,请务必保存此二维码,可以使用手机截屏功能保存图片,或者长按二维码保存为图片。测体温时,将此二维码提供给工作人员,进行核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