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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市高港区全面实行长江常年禁捕

发布时间:2020-01-19 08:47:41  |   来源:中国网·美丽泰州  |   作者:金轩  |   责任编辑:许蓉
实行长江重点水域禁捕,是落实党的十九大“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战略布局的具体举措,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一项政治任务。根据农业农村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

  中国网·美丽泰州讯 实行长江重点水域禁捕,是落实党的十九大“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战略布局的具体举措,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一项政治任务。根据农业农村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和建立补偿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到2020年前,长江流域重点水域实现常年禁捕。 截止到2019年12月底,泰州市高港区已按照规定收缴渔网194户,评估渔船194户, 签订退捕协议194户,全面完成所有渔船及附属工具征收工作。自2020年1月1日起,长江高港段全面实行常年禁捕。

  高港区共有长江捕捞渔船194条,涉及5个村居共388人。自启动长江退渔禁捕工作以来,区政府出台《泰州市高港区重点水域渔民退捕工作实施方案》,由该区农业农村局牵头实施,先后完成人口、住房、渔船网具、船舶证书、社会保障等基础数据调查,有序开展长江退渔政策宣传、协议签订、渔船拆解、社会保障等工作。分片组织召开了渔民上岸禁捕工作会,宣传长江退渔相关政策,广泛争取渔民的理解、支持和配合。

  根据《泰州市高港区重点水域渔民退捕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对纳入《江苏省渔船信息管理系统》的捕捞渔船,地方人民政府依法收回捕捞权,对持有人给予一次性补偿。对捕捞辅助船以及附属工具,经依法评估后,对船舶所有人给予一次性补偿。对退捕的专业渔民,按照2019年全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安排转产期临时生活补助。(金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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