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美丽泰州讯 泰兴公安接报警称:在泰兴市蒋华镇新大街蒋华小学门口,有人在斗嘴,请求出警。接警后,泰兴交警虹桥中队迅速赶往现场,并对事情进行了解,竟发现驾驶人有酒驾行为。
1月8日,驾驶员于某驾驶汽车苏M1xxxx行驶至蒋华小学路段时,遇到老汉顾某将三轮车停在马路中间。驾驶员于某狂按喇叭,丝毫不见动弹。岂知于某同伴下车与老汉争执,双方各不相让,随即与劝架的于某发生肢体冲突,更让人意外的是一场纠纷还牵出一桩酒驾。
顾某觉得自己受了欺负,选择了报警求助,虹桥中队值班民警朱泉带辅警赶到现场后,在与于某对话中,有着职业敏感性的杨建良隐约闻到于某口中有阵阵酒气传出,“不对,驾驶员可能是酒驾,”于是杨建良向朱泉报告,随后对驾驶员于某进行酒精呼气检测,测试结果显示为53mg/100mL,经询问于某承认了自己酒驾的违法行为。
于某实施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他将面临驾驶证记12分,罚款100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六个月的处罚。
泰兴交警提醒广大市民,日常生活中发生纠纷问题,应保持理智,切不可意气用事,更不可违反法律。司机们应该牢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不要因为一时冲动招致严重后果。(叶玮 张海波 薛炎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