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任 吴超(右)与主持人潘燕君
部分问题解答
问:全省各地正在开展为期一年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请问经济开发区是如何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
解答:一、层层部署工作。立即制定方案,抬高政治站位,清醒认识当前安全生产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充分认识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深入开展全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
二、严格落实责任。进一步明确了党政领导班子的领导责任,条线、部门、村居的监管责任,企业的主体责任,同时要求全区各级以极端负责的精神,从严从实抓好本次专项整治工作。
三、全面开展排查。划分22个专项整治工作组,明确各组的牵头领导和责任人。制定“五查机制”。联合其他部门,对企业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开展全面排查检查,对排查出的安全环保手续不全或不符合条件的企业将全部进行断水断电措施。
四、加大宣传力度。对重点区域悬挂安全生产宣传标语,同时要求全区企业在企业大门及醒目位置制作悬挂安全生产口号标语。通过在响水日报刊文、邀请电视台拍摄等形式在全区营造全民重视安全生产的舆论氛围。
问:经济开发区企业相对较多,在安全生产上是如何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的?企业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是否按规定配足配齐?
解答:坚持“七个一律”:凡是发现企业不开展隐患自查自改的一律依法处罚;凡是发现企业存在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的,一律顶格处罚;凡是安全环保手续不全的散、乱、污企业一律断水断电;凡是发生亡人事故的企业一律停产整改;凡是发现企业自查自改后仍存在重大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的,一律停产整顿;凡是经过停产整顿到期仍达不到安全生产要求的,一律取缔关闭;凡是对存在重大安全风险、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一律报县安委会予以关闭。
同时,制定了企业“一必须,五到位”主体责任考核表,明年将根据市县相关要求对全区企业 “一必须,五到位”检查全覆盖,确保全区企业合法经营、依规生产。
对于企业安全管理人员的配备,根据《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规定,我区应该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的企业有9家、应该配备专职或兼职安全管理人员的企业164家,已全部配备到位。
问:据了解,经济开发区辖区内居民区中有许多家庭式服装加工厂,对这些家庭作坊的安全生产,你们又是如何监管的呢?
解答:首先是属地排查,要求我区十个村居落实属地职责,开展排查,摸清底数。其次是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对排查出的家庭式服装加工厂,我区组织了区安监、市场分局、城东派出所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市场分局负责对营业执照等手续的检查、城东派出所负责消防检查、区安监局负责加工厂内其他隐患的检查,对检查出的隐患能当场整改的落实当场整改,无法当场整改的下发整改指令要求限期整改,对手续不全或存在较大消防、安全隐患的均现场落实停产等措施,确保安全。
问:据群众反映,经济开发区有6家幼儿园无证经营,对这些幼儿园又是如何落实安全责任并实施监管的呢?
解答:我区共有6家无证幼儿园。区社会事业条线已对这六家进行全面摸底,分别是金太阳、小宝贝、蓓蕾、向日葵、康乐、黄河新小区幼儿园,幼儿数合计572人。目前城东派出所已派专人,对这6家幼儿园的消防安全等进行全面检查,并督促整改。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加大无证幼儿园清理整顿力度,和公安、教育、市监等部门联合行动,力争2020年春学期,全面清理取缔无证幼儿园,让适龄幼儿全部在公办或民办普惠性幼儿园就读。